傷科匯纂

作痛

作痛

作痛4
原文
《正體類要》曰∶肌肉間作痛者,營衛之氣滯也,用復元通氣散。筋骨作痛者,肝腎之也,用六味地黃丸。內傷下血作痛者,脾胃之氣虛也,用補中益氣湯。外傷出血作痛者,脾肺之氣虛也,用八珍湯。大凡下血不止,脾胃之氣脫也,吐瀉不食,脾胃之氣敗也,苟預為調補脾胃,則無此患矣。
白話
《正體類要》說:肌肉之間作痛的,是營衛之氣滯塞,用復元通氣散。筋骨作痛的,是肝腎的問題,用六味地黃丸。內傷下血作痛的,是脾胃之氣虛弱,用補中益氣湯。外傷出血作痛的,是脾肺之氣虛弱,用八珍湯。大凡下血不止,是脾胃之氣脫失;吐瀉不食,是脾胃之氣敗壞。如果預先調補脾胃,就不會有此患了。
原文
又雲∶傷處作痛,若痛至四、五日不減,或一、二日方痛,欲作膿也,用托里散。若以指按不復起者,膿已成也,刺去膿,痛自止也。
白話
又說:傷處作痛,如果痛到四、五日不減,或者一、二日才開始痛,是將要化膿了,用托里散。如果用手指按壓不能復起的,是膿已形成,刺去膿,疼痛自然停止。
原文
《可法良規》雲∶凡傷損之症,多有患處作痛。若出血過多而痛者,血虛火盛也,宜甘降虛火,甘溫以養脾氣。若汗出多而痛者,肝木火盛也,宜辛涼以清肝火;甘寒以生肝血。
白話
《可法良規》說:凡是傷損的病症,多有患處作痛。如果出血過多而痛的,是血虛火盛,宜用甘味降虛火,甘溫以養脾氣。如果出汗多而痛的,是肝木火盛,宜用辛涼以清肝火;甘寒以生肝血。
原文
若筋骨傷而作痛者,正而治之。肌肉傷而作痛者,調而補之。氣血逆而作痛者,順而補之。氣血虛而作痛者,溫而補之。熱而痛者清之,寒而痛者溫之,用補脾之劑。作膿而痛者托之,膿 而痛者開
白話
如果筋骨受傷而作痛的,正治之。肌肉受傷而作痛的,調補之。氣血逆亂而作痛的,順補之。氣血虛弱而作痛的,溫補之。因熱而痛的清之,因寒而痛的溫之,用補脾的方劑。作膿而痛的托之,膿而痛的開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