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科匯纂

泛註

泛註

泛註2
原文
《可法良規》雲∶凡損傷之症,乃有形器物所傷,為筋骨受病,當從血論。蓋血得熱則,其害甚速,須先伐肝火,清運火,砭患處,和經絡,則瘀血不致泛註,肌肉不致遍潰。次則壯脾胃,進飲食,生血氣,降陰火,則瘀血易於腐潰,新肉易於收斂,此要法也。若用克伐之劑,虛者益虛,滯者益滯,禍不旋踵矣。
白話
《可法良規》說:凡是損傷的病症,是由有形器物所傷,導致筋骨受病,應當從血來論治。因為血得熱則(運行加速),其危害非常迅速,必須先削弱肝火,清解運行之火,砭刺患處,調和經絡,這樣瘀血就不會泛濫灌注,肌肉不會到處潰爛。其次則壯健脾胃,增進飲食,生長血氣,降低陰火,則瘀血容易腐爛潰散,新肉容易收斂癒合,這是重要的方法。如果使用攻伐的藥物,虛弱者更加虛弱,停滯者更加停滯,災禍就在眼前了。
原文
《瀕湖集簡方》曰∶治打僕瘀血滾註,或作潮熱者,用大黃末,薑汁調塗,一夜黑者紫,二夜紫者白也。
白話
《瀕湖集簡方》說:治療跌打損傷瘀血滾注,或者出現潮熱的,用大黃末,以薑汁調和塗抹,一夜之後黑色的變成紫色,兩夜之後紫色的變成白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