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釋義雲∶膝蓋骨復於楗 二骨之端,本活動物也。若有所傷,非骨體破碎,即離位而突左右。雖用手法推入原位,但步履行止,必牽動於彼,故用抱膝以固之,庶免復離原位,而遺跛足之患也。其法將抱膝四足插於膝蓋兩傍,以竹圈轄住膝蓋,令其穩妥,不得移動,再用白布寬帶,緊緊縛之。
書中解釋說:膝蓋骨覆蓋在股骨與脛骨這兩根骨頭的上端,本來就是活動的構造。如果受到損傷,不是骨頭碎裂,就是移位而向左右突出。雖然用手法推回原位,但在行走或停留時,必定會牽動到這個部位,所以要用抱膝來固定它,希望避免再次脫離原位,而留下跛腳的後遺症。其方法是將抱膝的四個支腳插在膝蓋的兩旁,用竹圈套住膝蓋,使其穩定妥當,不能移動,再用白布寬帶緊緊綁住。
原文
耀山雲∶膝蓋骨脆碎或跌碎者,常用紙竹毛篾纏繞一KT ,與膝蓋大小相等,再加四繩縛於KT 上,貼膏藥後,即將篾KT 安上,四繩分前後縛之,較之竹圈,稍覺柔軟矣。
耀山說:膝蓋骨脆弱碎裂或跌倒碎裂的情況,常用紙、竹、毛、篾纏繞成一個圓圈,大小與膝蓋相等,再加上四條繩子綁在圓圈上,貼上膏藥後,就把這個篾圈安放上去,四條繩子分別在前後綁好,比起竹圈來說,稍微柔軟一些。
原文
又雲∶以上器具,皆傷科必用之物,又增補試驗各具,然未備也。有肩胛出臼,用布帶手上,繫於柱間,在帶上 者;有腿骨出 ,用闊帶縛定腿足,將人抱住,以大 頭嚇者;有用硬挺者;有用軟騙者,種種器具,總不出縛纏夾扎挺托之法,復其原位,使勿游移活動為得耳,要在人之活法變動也。
又說:以上這些器具,都是傷科必定使用的物品,又增補了經過試驗的各種器具,但仍然不夠完備。有肩胛骨脫臼的,用布帶纏在手上,繫在柱子之間,在帶子上(進行牽引)的;有腿骨脫出的,用寬帶綁定腿和腳,將人抱住,用大(器具)頭部嚇唬的;有用硬挺固定的;有用軟騙的手法,各種各樣的器具,總不脫離綁、纏、夾、扎、挺、托的方法,使其回到原位,不要遊移活動才算成功,關鍵在於人的靈活變通。
原文
《選粹》雲∶凡損傷平處,骨斷骨碎,皮不破者,用接骨定痛等膏敷貼。若傷在手足曲縮之處,要用包裹,可令時時轉動。指骨碎者,只用麻片夾縛。腿上用麻繩扎縛。冬月熱縛,夏月涼縛,餘月溫縛。又雲∶骨斷皮破者,不可用酒煎藥。或損在內而皮破者,可加童便於破血藥內和服。
《選粹》說:凡是損傷在平坦部位,骨頭斷裂或碎裂,皮膚沒有破損的,用接骨定痛等藥膏敷貼。如果傷在手腳彎曲收縮的地方,要用包裹,可以讓它時時轉動。指骨碎裂的,只用麻片夾住綁縛。腿上用麻繩紮緊綁縛。冬天要熱綁,夏天要涼綁,其他月份溫綁。又說:骨頭斷裂皮膚破損的,不可用酒煎藥。如果損傷在內部而皮膚破損的,可以在破血藥中加入童便一起服用。
原文
若骨斷、皮不破者,可全用酒煎藥。若只傷而骨不折、肉不破者,用消腫膏或定痛膏。又雲∶皮里有碎骨,只用定痛膏敷貼夾縛,如十分傷重,自然爛開其肉,碎骨自出,然後用補肌散,外以補肉膏敷貼。又雲∶夾縛處,須藥水以時泡洗,春秋三日,夏二日,冬四日,洗去舊藥,須仔細勿驚動傷處,洗訖,仍用前藥前膏敷縛。
如果骨頭斷裂、皮膚沒有破損的,可以完全用酒煎藥。如果只是受傷而骨頭沒有折斷、肌肉沒有破損的,用消腫膏或定痛膏。又說:皮膚裡有碎骨,只用定痛膏敷貼並夾縛固定,如果傷勢十分嚴重,自然會爛開肌肉,碎骨自行出來,然後用補肌散,外面用補肉膏敷貼。又說:夾縛的地方,必須按時用藥水浸泡沖洗,春秋季節三天,夏季兩天,冬季四天,洗去舊藥,必須仔細不要驚動受傷處,洗完後,仍然用之前的藥和藥膏敷貼綁縛。
原文
凡換藥不可生換,須用手巾打濕拓潤,逐片取脫,隨手盪洗換上,又不可停留一時刻,藥膏必須預為攤就,隨手換上,此乃敷藥之訣,如換膏藥亦然。
凡是更換藥物不可以直接生硬地揭下,必須用手巾打濕潤濕,逐片取下,順手盪洗乾淨後換上新藥,也不可以停留片刻,藥膏必須預先攤好準備好,順手就換上,這是敷藥的訣竅,更換膏藥也是同樣的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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