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科匯纂

提法

提法

提法1
原文
《醫宗金鑒》曰∶提者,謂陷下之骨,提出如舊也。其法非一,有用兩手提者,有用繩高處提者,有提後用器具輔之不致仍陷者,必量所傷之輕重淺深,然後施治。倘重者輕提,則病莫能愈;輕者重提,則舊患雖去,而又增新患矣。
白話
《醫宗金鑒》說:所謂「提」,是指將凹陷下去的骨頭,提出來恢復原狀。其方法不只一種,有使用兩手提起的,有用繩索在高處提拉的,有提起之後再用器具輔助以免再度凹陷的,必須衡量受傷的輕重深淺,然後施治。倘若重傷卻輕提,則疾病無法痊癒;輕傷卻重提,則舊傷雖然去除,卻又增加了新的損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