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至註中議論,不過遍考經史,搜索前人著述,間或事出見聞,心懷臆斷之文,敢以存俟高明,定其可否也。
至於註中的議論,只是廣泛考證經史,搜尋前人的著作,偶爾有些出自見聞、心中揣測的文字,冒昧地留存等待高明之士來判斷它是否可行。
原文
一、自顛頂骨至足跟骨,詳加論註,並引手法治驗,復增咽喉、肚腹二條,以補身圖之
一、從頭頂骨到腳跟骨,詳細加以論述註解,並引用手法治療的驗證,又增加咽喉、肚腹兩條,以補充身體圖之。
原文
一、凡人跌閃之傷,多在手足四肢。手有肩、肘、腕三出臼之區,又有上下骨折之所;有環跳、膝灣、踝骨三 ,大腿、小脛二折,左右共四折骨六齣 ,與兩手同。其接骨入,家傳秘法,無不各按諸骨圖考,採錄精詳,公諸同業,於醫學稍有裨益。
一、凡是人跌打閃挫的損傷,多在手腳四肢。手有肩、肘、腕三個脫臼的部位,又有上臂、前臂骨折的地方;有環跳、膝彎、踝骨三處,大腿、小腿兩處骨折,左右共有四處骨折六處脫臼,與兩手相同。那接骨入臼,是家傳秘法,無不各自按照各種骨圖考證,採集記錄精確詳盡,公開給同行,對醫學稍有裨益。
原文
一、所集丸散膏丹方中,皆詳載炮製分兩,便於根據方預為修合,以備急用。至湯飲煎藥,偶有不載分兩者,如古方之分兩,難施於今人,因稟質有強弱,病樣非一致;又如時方之無分兩者,可因人變通,增減為用也。更有古方,藥味分兩與今不同者,盡皆詳考群書,別其宜否而載之。
一、所收集的丸、散、膏、丹方劑中,都詳細記載炮製方法和劑量,便於根據方劑預先修製調配,以備急用。至於湯飲煎藥,偶爾有不記載劑量的,如同古方的劑量難以施用於現在的人,因為體質有強弱,病症不統一;又如同時方沒有劑量的,可以因人而變通,增減來使用。更有古方,藥味劑量與現在不同的,都詳細考證各種書籍,分別其是否適宜而記載下來。
原文
一、拙纂損傷、嚙傷等門,即《金匱要略》雲∶金刃蟲獸所傷,非內外因也。然其條下集附單方,不可執定此傷而用此藥,總緣病無別緻,方可通用也。
一、我所編纂的損傷、嚙傷等門類,即《金匱要略》所說:金刃、蟲獸所傷,不屬於內在與外在的病因。然而在其條目下收集附錄單方,不可執著於這種傷而用這種藥,總因為病症沒有特殊,藥方可以通用。
原文
一、所附單方,即古之奇方也,本諸百家子書所錄,皆系效驗。竊恐用此者,或見笑於,以致良璧懷疑,明珠見棄。故特為表出,使窮鄉僻壤無醫之處,按症選方,甚便甚捷。
一、所附錄的單方,就是古代的奇方,出自諸子百家的書籍所記錄,都是有效驗的。我私下擔心使用這些方子的人,或許被別人嘲笑,以致美玉被懷疑,明珠被拋棄。所以特地標示出來,使窮鄉僻壤沒有醫生的地方,可以對症選方,非常方便非常快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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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是書凡屬有關跌閃損傷之論無不搜羅,而片言隻字似無遺漏,設或專門口授手法,村嫗野叟單方,若經試驗,盡皆敘入。東坡曰∶若已經效於世間,不必皆從於己出。惟法近怪異,藥用胎骨之類,一概屏棄。卷盡十二,科專一門,學人珍之。
一、這本書凡是屬於有關跌打閃挫損傷的理論,無不搜羅,連片言隻字好像也沒有遺漏。假如有專門口授的手法,鄉村老婦老翁的單方,如果經過試驗,都收錄進去。蘇東坡說:如果已經在世上有效,不必都從自己創出。只有方法接近怪異,藥物使用胎骨之類,一概屏除棄用。全書共十二卷,科別專屬一門,學習的人請珍惜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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