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指爪為精血之餘,凡於診候之際,若見干黃,覺有枯槁之色,則其髮膚營氣,具在吾目中,而損之微甚,亦可從此而識矣。白話提出修訂指爪是精血所餘,凡在診候的時候,若見到乾黃、覺得有枯槁的顏色,則其髮膚營氣,都在我眼中,而損傷的輕微或嚴重,也可從此而辨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