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證治裁

臨產治要

論產後諸禁

臨產治要2
原文
一、禁臥。恐氣未定,遽臥則惡血上升也。二、禁酒。恐助火升動其陽,致眩暈也。三、禁浴。恐水濕沁竅,致喘滿腫重也。四、禁寒。恐血氣凝滯,腹痛吐瀉諸變叢生也。五、禁汗。恐風藥性升,開泄傷陽也。六、禁下。恐腸腑津液傷也。七、禁利小便。恐傷腎氣蟄藏也。八、禁寒涼藥。恐傷胃,或滋瘀痛也。白芍、地黃、黃芩等皆慎用。九、禁交合早。恐百脈開張,頭眩少腹急滿也。
白話
一、禁止臥床。恐怕氣血尚未安定,立刻臥床會導致惡血上逆。二、禁止飲酒。恐怕助長火氣上升擾動陽氣,導致眩暈。三、禁止沐浴。恐怕水濕滲入孔竅,導致喘息、脹滿、腫重。四、禁止受寒。恐怕血氣凝滯,引起腹痛、吐瀉等各種病變叢生。五、禁止發汗。恐怕風藥藥性升散,開泄損傷陽氣。六、禁止攻下。恐怕腸腑津液受傷。七、禁止利小便。恐怕損傷腎氣蟄藏的功能。八、禁止使用寒涼藥物。恐怕損傷胃氣,或導致瘀痛。白芍、地黃、黃芩等藥都要謹慎使用。九、禁止過早行房。恐怕百脈處於開張狀態,導致頭眩、少腹急滿。
原文
十、禁起早作勞,不避風寒,不謹食忌,致滋疾也。
白話
十、禁止早起勞作、不避風寒、不謹慎飲食禁忌,導致滋生疾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