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證治裁

泄瀉論治

瀉與痢不同及先後傳變

泄瀉論治3
原文
瀉由水穀不分,病在中焦。痢以脂血傷敗,病在下焦。在中焦者,分利脾胃之濕。在下焦者,調理肝腎之傷。
白話
腹瀉是因為水液和穀物不能分開,病變在中焦。痢疾是因為脂肪和血液受到損傷,病變在下焦。病在中焦的,要分利脾胃的濕氣。病在下焦的,要調理肝腎的損傷。
原文
若水瀉久,則傳變而痢膿血,是脾傳腎,謂之賊邪,故難愈。
白話
如果水瀉時間久了,就會傳變而成為痢疾、排膿血,這是脾傳給腎,稱為賊邪,所以難以痊癒。
原文
若先痢後瀉,是腎傳脾,謂之微邪,故易瘳。
白話
如果先有痢疾而後出現腹瀉,這是腎傳給脾,稱為微邪,所以容易痊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