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證治裁

臨產治要

臨產脈候

臨產治要1
原文
胎前脈宜實,胎後脈宜虛。產後寸口脈洪疾不調者死,沉微附骨不絕者生。沉微而滑者生,實大弦急者死。胎前脈當洪數,產後洪數者死。胎前脈細小,產後脈洪大者,多死。
白話
懷孕期間的脈象應該充實有力,產後脈象應該虛弱。產後寸口脈如果洪大急促而不調和的,會死亡;如果沉細微弱但附骨不絕的,可以存活。脈象沉微而滑的可以存活,實大弦急的會死亡。懷孕期間脈象應當洪數,產後仍然洪數的會死亡。懷孕期間脈象細小,產後脈象反而洪大的,多數會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