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證治裁

痢症論治

痢症脈候

痢症論治7
原文
下痢沉小微細者吉,洪大滑數者死。沉弦者重,脈大者為未止,微弱者為欲愈,雖發熱不死。下利脈數,有微熱汗出者即愈。下利發熱而渴,脈弱者自愈。
白話
下痢時脈象沉、小、微、細的,是吉兆;脈象洪、大、滑、數的,會死亡。脈象沉弦的,病情較重;脈象大的,表示痢疾尚未停止;脈象微弱的,表示即將痊癒,即使發燒也不會死。下痢而脈數,有輕微發燒並出汗的,就會痊癒。下痢發燒且口渴,但脈象虛弱的,會自行痊癒。
原文
《醫通》曰:痢白沫初起,脈小滑,能食者,易治;洪大急疾,四肢厥冷者,難治。
白話
《醫通》說:痢疾初起時排出白色泡沫,脈象小而滑,且能進食的,容易治療;脈象洪大而急促,四肢冰冷的,難以治療。
原文
久痢脈微弱小細者愈;數實,或虛大無根者危。
白話
久痢而脈象微弱、小、細的,會痊癒;脈象數實,或虛大而無根的,情況危險。
原文
下痢膿血,初起脈小滑,或弦軟,身不熱者,易治。數實滑大而身熱者,勢雖甚,猶或可治。
白話
下痢排出膿血,初起時脈象小滑,或弦軟,身體不發燒的,容易治療。脈象數實滑大且身體發燒的,雖然病勢嚴重,或許仍可治療。
原文
若先不熱,五六日後反發熱,脈大者,必死。
白話
如果起初不發燒,五六天後反而發燒,且脈象大的,必定死亡。
原文
久則脈宜芤遲虛,不宜數盛滑實,身熱不止,口噤不食,或久痢脈結代,反驟能食,為除中,皆死。下痢脈,六七日後最忌強盛。凡下痢脈浮身熱,作風治。脈沉身重,作濕治。下痢為腸胃病,雖頻迸,而能食則吉。
白話
久病則脈象宜芤、遲、虛,不宜數、盛、滑、實。身體發燒不止,牙關緊閉不能進食,或者久痢而脈象結代,反而突然能進食,這是「除中」的現象,都會死亡。下痢的脈象,在六七天後最忌諱強盛。凡是下痢而脈浮、身體發燒的,當作風邪來治療;脈沉、身體沉重的,當作濕邪來治療。下痢是腸胃的疾病,雖然頻繁排泄,但能進食就是吉兆。
原文
若噤口痢初起,脈數實可治,久痢反不能食,脈見有餘者死。惟小弱流利者,當作胃虛治之。
白話
如果是噤口痢初起,脈象數實的可以治療;久痢反而不能進食,脈象表現出有餘之象的,會死亡。只有脈象小弱而流利的,應當當作胃虛來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