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實病因由汗不宣,脈應證對法當權,休將忽略輕生命,訣有言傳出自然。瀉者,瀉其有餘。有餘者,邪氣實也。
實證的病因是由於汗不能宣發,脈象與證候相對應時治法應當權衡,切勿輕率忽略而輕視生命,訣竅有言傳出於自然。所謂瀉,就是瀉其有餘。有餘,是指邪氣充實。
原文
瀉實之法,有汗、吐、下三法,病在上者,或寒,或食,或痰,並宜吐之。
瀉實的方法,有發汗、催吐、攻下三種治法。疾病位於上部者,無論是寒邪、食積或痰飲,都應當使用催吐法。
原文
邪在表者汗之,邪在裡者下之,此皆有餘之證,當及時施治,不可因循。
邪氣在體表者用發汗法,邪氣在體內者用攻下法,這些都是實證,應當及時施治,不可拖延猶豫。
補與瀉這兩個字,寒證熱證都依從它,醫術中的奧秘,確實就在這裡。
原文
瀉法先緩而後急,不及可再攻,太過恐難復舊。然亦不可確然竟以攻下為長策。蓋商鞅治國之法,原非治平之正道也。
瀉法應當先緩後急,藥力不足可以再次攻邪,太過則恐怕難以恢復原狀。然而也不可固執地一味將攻下當作長久之計。因為商鞅治國的方法,本來就不是治理太平的正道。
原文
(有餘之證宜霸,不宜王法,當下不可因循而失,或不當下而下之,禍不旋踵。又云:補則補其不足,瀉則瀉其有餘,脈有虛實,證以明之。錢本有此一段,而草廬本無之,今附錄於後。)
(實證適宜用霸道治法,不宜用王道治法,應當攻下時不可猶豫而錯失時機,或不該攻下卻攻下,災禍就會緊接而來。又說:補就是補其不足,瀉就是瀉其有餘,脈象有虛實之分,證候可以明確它。錢本有這一段,而草廬本沒有,現在附錄於後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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