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夫氣血凝滯。多因營衛之氣弱。不能運散。豈可復用流氣飲以益其虛。況各經氣血多少不同。心包絡、膀胱、小腸、肝經。多血少氣。三焦、膽、腎、心、脾、肺。少血多氣。人年四十以上。陰血日衰。若於血少經分而病癰腫。或脈症不足。當以補接為主。
氣血凝滯,大多是因為營衛之氣虛弱,無法運行疏散。怎麼可以再用流氣飲來加重其虛弱呢?何況各經脈的氣血多少不同:心包絡、膀胱、小腸、肝經是多血少氣;三焦、膽、腎、心、脾、肺是少血多氣。人到了四十歲以上,陰血日漸衰退。如果在血少的經脈部位發生癰腫,或者脈象與症狀顯示不足,應當以補養接續為主要治法。
原文
丹溪曰。腫瘍內外皆壅。宜托裡表散為主。乃補氣血藥而加之以行散之劑。非專攻之謂也。或者腫焮痛甚。煩躁脈大。其辛熱之劑。不但腫瘍不可用。雖潰瘍亦不可用也。
丹溪說:腫瘍無論內外都呈現壅滯,應當以托裡表散為主要治法,也就是用補氣養血的藥物,再加上行氣散結的藥劑,並非單純攻伐的意思。如果腫脹灼熱疼痛劇烈,煩躁不安、脈象洪大,那麼辛熱的藥物不但腫瘍不可使用,即使潰瘍也不可使用。
原文
凡患者須分經絡、血氣、地部遠近、年歲老幼、稟氣虛實。及七情所感、時令所宜而治之。常見以流氣、十宣散二藥。概治結腫之症。以致取敗者多矣。
凡是患者必須區分經絡、血氣、部位遠近、年齡老幼、體質虛實,以及七情所傷、時令適宜與否來治療。常見有人用流氣飲、十宣散這兩種藥,籠統地治療結腫之症,因而導致失敗的案例很多。
原文
大抵症有主末。治有權宜。治其主則末病自退。用其權則不拘於時。泥於守常。必致病勢危甚。況雜用攻劑。動擾各經。故丹溪云。凡瘡發於一經。只當求責本經。不可干擾余經是致也。
大抵病症有主次之分,治法有權變應急之宜。治療主要病症,次要病症自然消退;運用權變之法,就不拘泥於時令。如果拘泥於常規,必定導致病勢危急。何況雜亂使用攻伐之劑,會擾動各條經脈。所以丹溪說:凡是瘡瘍發生在一條經脈,只應當針對該經脈求治,不可干擾其他經脈,這就是致病的緣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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