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科理例

卷一

明瘡瘍本末十四

卷一/明瘡瘍本末十四1
原文
今富貴之人。飲食肥膿。日久太過。其氣味俱厚之物。乃陽中之陽。不能走空竅。先行陽道。反行陰道。逆於肉理。則濕氣大勝。子(土)能令母(火)實。火乃大旺。濕熱既盛。必來克腎。若雜以不順。必損其真水。腎既受邪。積久水乏。水乏則從濕熱之化而上行。其瘡多出背出腦。此為大丁之最重也。若毒氣行於肺或脾胃之部分。毒之次也。若出於他經。又其次也。濕熱之毒所止處。無不潰爛。故經言膏粱之變。足生大丁。受如持虛。如持虛器以授物。物無不受。故治大丁之法。必當瀉其營氣。以標本言之。先受病為本。非苦寒之劑為主為君。不能除其苦楚疼痛也。
白話
現在富貴的人,飲食肥厚油膩,時間久了太過度。那些氣味都厚重的食物,屬於陽中的陽,不能走通空竅,先行走陽道,反而走陰道,逆亂於肌肉紋理,於是濕氣大盛。子(土)能讓母(火)充實,火於是大大旺盛。濕熱既然旺盛,必定來剋制腎。如果混雜不順的因素,必定損傷其真水。腎既已受到邪氣,累積久了水就缺乏。水缺乏,就跟從濕熱的變化而向上運行,這種瘡大多長在背部、腦部,這是大疔瘡中最嚴重的。如果毒氣運行在肺或脾胃的部位,是毒性次一等的。如果出在其他經脈,又是更次一等的。濕熱之毒停留的地方,沒有不潰爛的。所以《內經》說:膏粱厚味的變化,足以產生大疔瘡,接受它如同拿著空虛的器具。如同拿著空虛的器具來給予物品,沒有物品不接受。所以治療大疔瘡的方法,必定要瀉除它的營氣。從標本來說,先受病的是本,非用苦寒的藥劑作為主藥、作為君藥,不能去除它的痛苦疼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