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穴在手大指內側。去爪甲如韭葉。刺入二分許。以手自臂勒至刺處。出血則消。若重者。及膿成者。必須刺患處。否則不治。白話提出修訂穴位在手大拇指內側,距離指甲像韭菜葉寬。刺入約二分深,用手從手臂勒到刺的地方,出血就會消退。如果病情嚴重,以及已經化膿的,必須刺患處,否則無法醫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