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科啟玄

嵌指

嵌指

嵌指1
原文
嵌指者。非氣不和而生。乃因靴短或因踢蹙故甲內長於肉內。時時流水。痛不可忍。百治不痊。庸醫不識。誤認指疳。上藥不效。須令修腳人修去肉甲。上生肌散即愈。
白話
嵌甲這種病,不是因為氣血不和而產生的,而是因為靴子太短,或者因為踢踏擠壓,導致趾甲往內長進肉裡。時常流出膿水,疼痛難以忍受,各種治療都無法治癒。平庸的醫生不認識這種病,誤認為是手指的疳瘡,敷藥也沒有效果。必須請修腳師傅修剪掉陷入肉裡的趾甲,再敷上生肌散,就能痊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