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科心法要訣

卷一

癰疽針法歌

卷一/癰疽總論歌14
原文
取膿除瘜用鈹針,輕重疾徐在一心,皮薄針深傷好肉,肉厚針淺毒猶存。
白話
取膿除息肉要用鈹針,輕重快慢全在用心,皮薄處針深會傷好肉,肉厚處針淺毒仍存在。
原文
腫高且軟針四五,堅腫宜針六七分,腫平肉色全不變,此證當針寸許深。
白話
腫高且軟的扎四五分,堅硬腫脹宜扎六七分,腫平肉色完全不變的,這種證候應扎一寸深。
原文
背腹肋脅生毒患,扁針斜入始全身,欲大開口針斜出,小開直出法須遵。
白話
背腹肋脅生毒瘡,用扁針斜刺才能保全身體,想大開口就斜著出針,想小開口就直著出針,方法必須遵守。
原文
氣虛先補針宜後,膿出證退效如神,用在十日半月後,使毒外出不傷人。又有不宜用針處,癭瘤冬月與骨筋。
白話
氣虛的先補益針刺宜在後,膿出來證候消退效果如神,適用於十天半月之後,讓毒外出不傷人。又有不適宜用針的地方,癭瘤冬天和筋骨處。
原文
【注】經云:癰氣之瘜者,當以針開除去之。又云:鈹針未如鋒銳,以取大膿。故曰取膿除瘜用鈹針也。
白話
【注】經書說:癰氣形成的息肉,應當用針切開去除。又說:鈹針不像刀刃那麼鋒利,用來取大膿。所以說取膿除息肉要用鈹針。
原文
其輕重疾徐,自有一定,在人心度量用之,不可亂施。
白話
其中輕重快慢,自然有一定的標準,在於人的心中衡量使用,不可隨意施行。
原文
蓋皮薄針深,反傷好肉,肉厚針淺,毒又難出。
白話
大凡皮薄處針深,反而傷害好肉,肉厚處針淺,毒又難以排出。
原文
大抵腫高而軟者在肌肉,針四五分;腫下而堅者在筋脈,針六七分;腫平肉色不變者,附於骨也,宜針寸許;若毒生背腹肋脅等處,宜扁針斜入,以防透膜。
白話
大凡腫高而軟的在肌肉,扎四五分;腫下而堅硬的在筋脈,扎六七分;腫平肉色不變的,附著在骨頭上,適宜扎一寸左右;如果毒瘡生在背腹肋脅等處,適宜用扁針斜刺,以防止穿透薄膜。
原文
針既透膿,視瘡口必有膿意如珠,斯時欲大開口,則將針斜出;欲小開口,則將針直出。所謂逆而奪之,順而取之也。
白話
針已穿透膿處,看到瘡口必有膿液如珠子般湧出,這時想大開口,就將針斜著拔出;想小開口,就將針直著拔出。這就是所說的逆反而奪取,順勢而取。
原文
隨以棉紙捻蘸元珠膏度之,使膿會齊,二三時將捻取出,瘡口貼太乙膏,四圍敷烏龍膏。
白話
隨即用棉紙捻蘸元珠膏填入,使膿液匯集均勻,二三個時辰後將捻取出,瘡口貼太乙膏,四周敷烏龍膏。
原文
元氣虛者,必先補而後針,膿一出則諸證悉退。
白話
元氣虛弱的人,必須先補益而後用針,膿一出來各種證候就都消退了。
原文
再者,用針自有其時,不可太早,亦不可太遲,如十日之間,瘡尚堅硬,用鈹針當頭點破。
白話
再者,用針有它的時機,不可太早,也不可太遲,比如十天之間,瘡還堅硬,用鈹針在瘡頭上點破。
原文
半月後不作膿腐者,用鈹針品字樣三孔開之,不問深淺,以知痛為住,隨用藥筒拔法拔之。
白話
半月後還不化膿腐爛的,用鈹針像品字形開三個孔,不問深淺,以感到疼痛為止,隨即用藥筒拔法拔出膿液。
原文
又有不宜針者,如癭瘤、結核之類,肚臍骨節近筋之處,及冬月閉藏之時,皆在所禁也。
白話
又有不適宜用針的情況,如癭瘤、結核之類,肚臍骨節接近筋脈的地方,以及冬天閉藏的時節,都在禁止之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