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夫流注腿癰,證雖殊而治則一,要在辨其陰陽,明其虛實而已。
流注和腿癰,症狀雖然不同但治療原則一致,關鍵在於辨別陰陽,明確虛實罷了。
原文
若因於風寒客熱,或暑濕交蒸,內不得入於臟腑,外不能越於皮毛,行於營衛之間,阻於肌肉之內,或發於周身數處而為流注(有生於四肢關節者,有生於胸腹腰臀者),或發於腿上而為腿癰,此屬實邪陽證。
如果是由於風寒外邪或暑濕交蒸,向內不能進入臟腑,向外不能越出皮毛,在營衛之間運行,阻礙在肌肉之內,有的發於全身數處而成為流注(有發生在四肢關節的,有發生在胸腹腰臀的),有的發於腿上而成為腿癰,這屬於實邪陽證。
原文
初起憎寒壯熱,或微惡寒發熱,遍身骨節疼痛,其腫處漸漸加大,斯時宜以發散透解,或亦可以消散;如身熱無汗,即能成膿(大抵陽證流注出膿,即似傷寒之出汗)。
初期憎寒壯熱,或微惡寒發熱,全身關節疼痛,腫處逐漸加大,這時適宜用發散透解的方法,或許可以消散;如果身熱無汗,就會化膿(大致上陽證流注出膿,就像傷寒的出汗一样)。
原文
其色雖白,不可認作陰證虛證(流注腿癰,大率皆色白)。
它的顏色雖然白,不可以認作陰證虛證(流注腿癰,大致都是顏色白的)。
原文
或亦有根盤白而頂微紅者,此必膿已成(流注腿癰成功,即頂色白而脈見滑數,按之軟熟,其膿已成),即欲開之,以泄其邪;邪泄後方得熱退身涼,而元氣自然來復,脾胃亦醒,飲食有加,數日間氣血充盈,即能收口矣。
也有根盤白而頂端微紅的,這必定是膿已形成(流注腿癰成熟時,就會頂端色白而脈象滑數,按之軟熟,膿已形成),就應切開引流,以泄出邪氣;邪氣泄出後才能熱退身涼,而元氣自然來復,脾胃也甦醒,飲食增加,數日之間氣血充盈,就能癒合了。
原文
其有體虛之人,元氣不足,或因鬱結傷脾,暴怒傷肝,氣凝血滯,或濕氣逆於肉湊,或寒邪入於筋絡,或濕痰阻於經隧,或瘀血注於關節,又或病後餘邪發散未盡,種種病由,皆因真氣不能運行,使邪氣壅滯而為患也。
有些體虛的人,元氣不足,有的因為鬱結傷脾,暴怒傷肝,氣凝血滯;有的濕氣逆於肌肉,有的寒邪侵入筋絡,有的濕痰阻塞經絡,有的瘀血注於關節,又或者病後餘邪散發未盡,各種病因,都是因為真氣不能運行,使邪氣壅滯而形成疾病。
原文
其發為流注也,或結塊,或漫腫,或一或三或五或七(流注總是仄數),此猶未穿,彼又腫起,外候則惡寒發熱,飲食減少,脈來細弱。
發為流注的,有的結塊,有的漫腫,數目或一或三或五或七(流注總是奇數),這裡還沒破潰,那裡又腫起來,外在症候是惡寒發熱,飲食減少,脈象細弱。
原文
此必培其脾胃,祛其寒濕,調其營血,脾胃健則血自生而氣自運行,豈可不固其本根,妄用寒涼克伐之劑,而蹈虛虛之戒哉。
這就必須培育脾胃,祛除寒濕,調和營血,脾胃健壯則血自然生成而氣自然運行,怎麼可以不安固根本,妄用寒涼克伐的藥物,而重蹈「虛虛」的禁忌呢。
原文
其發為腿癰也,則漫腫無頭,皮色不變,乍寒乍熱,時痛時酸,筋屈不伸,不能轉動。
發為腿癰的,就會漫腫無頭,皮膚顏色不變,時寒時熱,時痛時酸,筋脈彎曲不能伸展,不能轉動。
原文
苟非大補氣血,溫經通絡,何以能使之消散?更何以使之速起速潰、易斂易愈也?此虛證屬陰之治法。異證同揆,惟貴學者審察而明辨之耳。
如果不是大力補益氣血,溫經通絡,怎麼能讓它消散?又怎麼能讓它速起速潰、易斂易癒呢?這就是虛證屬陰的治法。不同的證候有相同的治療原則,只希望學者審慎診察而明確辨別罢了。
原文
陽證流注腿癰,必欲辨明風寒暑熱,客於何部經絡,總以發表和營。
陽證流注腿癰,必須辨明風寒暑濕,邪氣客於哪條經絡,總以發表調和營衛為原則。
原文
如正旺邪實,宜萬消化堅丸攻透,方能無膿即消,有膿即潰,屢用屢驗,切勿以藥味峻猛而避之。
如果正氣旺盛而邪氣實,宜用萬消化堅丸攻透,才能無膿即消,有膿即潰,屢用屢驗,切勿因為藥味峻猛而避用它。
原文
如潰膿後,急欲調和脾胃;若久不斂口者,方可補托。
如果潰膿之後,應急於調和脾胃;如果久久不能收口,才能使用補托的方法。
原文
如陰寒著骨而發,足不能伸舒,或身不能轉動,必須用陽和湯溫經通絡,潰後調治與前同。
如果因陰寒附著於骨而發病,腳不能伸展舒活,或身體不能轉動,必須用陽和湯溫經通絡,潰後的調治與前面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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