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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十六

跌打損傷門主論(3-1)

卷三十六/跌打部44
原文
凡醫跌打損傷者,忌用蔥,若用蔥雖醫好,遇天陰傷處必發損作痛。(梁偉士。)
白話
凡是醫治跌打損傷的人,忌用蔥,如果用蔥雖然能醫好,遇到天陰時傷處必然會發作疼痛。(梁偉士。)
原文
《可法良規》云:凡傷損之證,乃有形器物所傷,為筋骨受病,當從論。
白話
《可法良規》說:凡是損傷的證候,是因為有形器物所傷,導致筋骨受病,應當從這個角度來論治。
原文
蓋血得熱則妄行,其害甚速,須先伐肝火,清運火,砭患處,和經絡,則瘀血不致泛注,肌肉不致遍潰;次則壯脾胃,進飲食,生血氣,降陰火,則瘀血易於腐潰,新肉易於收斂,此要法也。
白話
因為血得熱則妄行,其危害非常迅速,必須先瀉肝火,清運火,砭刺患處,調和經絡,使瘀血不致泛濫流注,肌肉不致到處潰爛;其次則強壯脾胃,增進飲食,生長血氣,降陰火,則瘀血容易腐爛潰散,新肉容易收斂,這是重要方法。
原文
若用克伐之劑,虛者益虛,滯者益滯,禍不旋踵矣。(論瘀血走注。)
白話
如果使用攻伐的藥物,虛弱者更加虛弱,停滯者更加停滯,禍患很快就會到來。(論瘀血走注。)
原文
又云:凡傷損之證,若棍撲重者,患處雖不破,其肉則死矣。
白話
又說:凡是損傷的證候,如果棍棒打擊很重,患處雖然沒有破裂,其肌肉已經壞死了。
原文
蓋內肉糜爛與瘀血相和,如皮囊盛糊,然其輕者,瘀血必深蓄於內,宜急砭刺,即投大補之劑,否則大熱煩躁,頭目脹痛,牙關緊急,殊類破傷風證,此瘀穢內作而然也,急刺之,諸證悉退。
白話
因為內部肌肉糜爛與瘀血混合,如同皮囊裝著糊狀物,其中輕微的,瘀血必然深蓄在體內,應當趕快砭刺,立即投用大補的藥劑,否則會出現大熱煩躁,頭目脹痛,牙關緊急,很類似破傷風的證候,這是瘀穢在內部發作造成的,趕快刺破,各種證候都會退去。
原文
若刺破之後,或有發熱惡寒,口乾作渴,怔忡驚悸,寤寐不寧,牙關緊急,目赤頭痛,自汗盜汗,寒戰咬牙,氣短喘促,遺尿手撒,身熱脈大,按之如無,身熱不欲近衣,或欲投水,或惡寒而脈浮大,重按微細,衣厚仍寒,此氣血挾虛使然也。
白話
如果刺破之後,或者有發熱惡寒,口乾作渴,心中悸動驚恐,睡臥不安,牙關緊急,目赤頭痛,自汗盜汗,寒戰咬牙,氣短喘促,遺尿手撒,身體發熱脈象洪大,按之卻似無力,身體發熱不願靠近衣服,或者想要投水,或者怕冷而脈象浮大,重按微細,穿厚衣服仍然寒冷,這是氣血挾虛所導致的。
原文
皆宜參、耆、歸、術之類急補之,如不應,速加附子,緩則不救,或手足逆冷,肚腹疼痛,瀉利腸鳴,飲食不入,呃逆嘔吐,此寒氣乘虛而然也,治法同前用藥。
白話
都應該用人參、黃耆、當歸、白朮之類趕快補益,如果沒有效果,趕快加入附子,遲緩則無法救治。或者手足逆冷,肚腹疼痛,泄瀉腸鳴,飲食不入,呃逆嘔吐,這是寒氣趁虛而導致的,治法同前用藥。
原文
如有汗而不惡寒,或無汗而惡寒,口噤足冷,腰背反張,頸項勁強,乃血氣虛而發痙也。
白話
如果有汗而不怕冷,或者無汗而怕冷,口噤足冷,腰背反張,頸項強直,這是血氣虛而發生的痙證。
原文
治法亦同前用藥,少佐見證之劑,此痙證往往誤投風藥,以致不起者多矣。
白話
治法也同前用藥,稍微佐以針對證候的藥物,這種痙證往往誤用祛風藥,導致死亡的情況很多。
原文
若果是破傷風證,亦系元氣耗損,外邪乘虛而致,皆宜峻補先固其本為善。妄投風藥,禍如反掌,治者不可不察。(論瘀穢內焮。)
白話
如果確實是破傷風證,也是由於元氣耗損,外邪趁虛而導致,都應該峻補先鞏固其根本為好。胡亂使用祛風藥,禍患反掌之間,治療者不可不知。(論瘀穢內焮。)
原文
又云:傷損之證,若內積瘀血,焮熱宜砭刺,不知砭刺則外皮炙乾,縮急堅硬,已連好肉,不能腐爛,益加脹痛,俗名丁痂皮是也。
白話
又說:損傷的證候,如果內部積聚瘀血,紅熱應該砭刺,不懂得砭刺則外表皮膚被炙乾,收縮緊急堅硬,已經連到好肉,不能腐爛,更加脹痛,俗稱丁痂皮就是這樣。
原文
以致瘀穢難出,治者因將死肉盡行割去,瘡口開張,反難腐潰,怯弱之人,多成破傷風證,以致不救。
白話
以致瘀穢難以排出,治療者於是將壞死的肉完全割去,瘡口敞開,反而難以腐爛潰破,怯弱的人,多成為破傷風證,以至於無法救治。
原文
若杖後刺去瘀穢,塗以神效當歸膏,投以參、朮、歸、耆、地黃之類,諸證即退,死肉即潰,疔痂不結,所潰亦淺,生肌之際,亦不結痂,自免皺結之痛。(論疔痂皮。)
白話
如果杖傷後刺去瘀穢,塗上神效當歸膏,投用參、朮、歸、耆、地黃之類,各種證候即退去,死肉即潰散,疔痂不結,所潰也淺,生肌的時候,也不結痂,自然免除皺結的疼痛。(論疔痂皮。)
原文
又云:凡損傷之證,若皮膚已破,出血過多而昏憒者,氣血虛極也,大補為主;如不應,急加附子。
白話
又說:凡是損傷的證候,如果皮膚已破,出血過多而昏憒的,是氣血虛極,以大補為主;如果沒有效果,趕快加入附子。
原文
若墜撲太重,皮膚不破,血未出而昏潰者,瘀血在內也,行散為主;如不應,速加酒炒大黃。
白話
如果墜跌撲打太重,皮膚不破,血未流出而昏潰的,是瘀血在內,以行散為主;如果沒有效果,趕快加入酒炒大黃。
原文
若下後而有變證者,皆氣血虛極也,用十全大補湯。
白話
如果攻下之後而出現變證的,都是氣血虛極,用十全大補湯。
原文
若因痛甚而自汗昏憒者,風木熾甚也,用清肝涼血之劑,則痛自定,汗自止,潰自潰,苟作外因風邪治之,促其危也。(論亡血昏潰。)
白話
如果因為疼痛劇烈而自汗昏憒的,是風木熾盛,用清肝涼血的藥劑,則疼痛自定,汗自止,潰瘍自潰,如果當作外因風邪來治療,會促使危險。(論亡血昏潰。)
原文
又云:傷損之證,若頭腦並致命處所損太重,昏潰良久,將致不起者,急用蔥白細切杵爛,炒熱罨患處,稍冷更以熱者罨之,多自醒矣。醒而肢體作痛,肌肉被傷,宜調養氣血。若腹中作痛,手不可近者,瘀血停滯也。
白話
又說:損傷的證候,如果頭腦以及致命處所損傷太重,昏潰很長時間,將要致死的,趕快用蔥白細切搗爛,炒熱敷在患處,稍冷再用熱的敷上,大多會自己醒來。醒來後肢體作痛,肌肉受傷,應當調養氣血。如果腹中作痛,手不可接近的,是瘀血停滯。
原文
不可下,宜用花蕊石散內化之,卻以參、耆、歸、術補托之。
白話
不可用攻下,應該用花蕊石散在體內化解瘀血,再以參、耆、歸、術補托。
原文
又云:凡損傷之證,若有瘀血內凝,致大小便不通,若用硝黃苦寒之劑下之,血愈凝而不下,益加脹滿,命在須臾,急用木香、肉桂末二三錢,以熱酒灌之,血下乃生,不下即死。
白話
又說:凡是損傷的證候,如果有瘀血在內凝結,導致大小便不通,如果使用芒硝、大黃等苦寒藥劑攻下,血會更加凝結而不通下,更加脹滿,命在頃刻,趕快用木香、肉桂末二三錢,用熱酒灌服,血下則生,不下即死。
原文
如怯弱之人,欲用硝黃,加木香、肉桂同煎益善,蓋假其熱以行其寒也。(論瘀血便秘。)
白話
如果怯弱的人,想用硝黃,加入木香、肉桂一同煎煮更好,因為藉助其熱性來運行其寒性。(論瘀血便秘。)
原文
又云:凡傷損之證,若誤飲冷水,瘀血凝滯,氣道不通,或血上逆,多致不救,若入於心即死。急飲童便熱酒以和之。
白話
又說:凡是損傷的證候,如果誤飲冷水,瘀血凝滯,氣道不通,或者血上逆,多導致不救,如果入於心則立即死亡。趕快飲用童便熱酒來調和。
原文
若患重而瘀血不易散者,更和以辛溫之劑,睡臥要上身墊高,不時喚醒,勿令熟睡則血庶不上逆,故患重之人,多為逆血填塞胸間,或閉塞氣道,咽喉口鼻不得出入而死。(論瘀血氣閉上逆。)
白話
如果病情重而瘀血不易消散的,再加辛溫的藥劑調和,睡臥時要上身墊高,不時喚醒,不要讓他熟睡,這樣血才不會上逆。所以病重的人,多因為逆血填塞胸間,或者閉塞氣道,咽喉口鼻不能呼吸而死亡。(論瘀血氣閉上逆。)
原文
又云:凡損傷之證,大便秘結。若是出血過多而秘結,此大腸血虛火熾,乾燥而不通耳。
白話
又說:凡是損傷的證候,大便祕結。如果是出血過多而祕結,這是大腸血虛火盛,乾燥而不通。
原文
不可輕用硝黃峻利之劑,宜用潤腸丸,以四物湯送下,或豬膽導法為善。(論血虛便秘。)
白話
不可輕易使用芒硝、大黃等峻利藥劑,應該用潤腸丸,以四物湯送服,或者用豬膽導法為好。(論血虛便秘。)
原文
又云:凡傷損之證,胸脅肚腹作痛,按之痛甚者,瘀血在內也,大承氣湯下之;既下而腹痛不止,按之亦痛者,瘀尚未盡也,四物湯加穿山甲、牛膝補而行之。
白話
又說:凡是損傷的證候,胸脅肚腹作痛,按壓時疼痛加劇的,是瘀血在內,用大承氣湯攻下;已經攻下而腹痛不止,按壓也痛的,是瘀血尚未除盡,用四物湯加穿山甲、牛膝補而通行。
原文
若腹仍痛,按之卻不痛者,血虛也,四物湯加參、耆、白朮補而和之。
白話
如果腹部仍然疼痛,按壓卻不痛的,是血虛,用四物湯加參、耆、白朮補而調和。
原文
若下後脾胃受傷而腹痛者,補中益氣湯為主;下後寒氣乘虛而腹痛者,溫中益氣湯為主;下後昏憒而出汗者,虛極而變證也,獨參湯補之,未應急以大劑人參附子主之,緩則不救。
白話
如果攻下後脾胃受傷而腹痛的,以補中益氣湯為主;攻下後寒氣乘虛而腹痛的,以溫中益氣湯為主;攻下後昏憒而出汗的,是虛極而出現的變證,用獨參湯補之,沒有效果趕快用大劑量人參附子為主,遲緩則不救。
原文
下後嘔吐瀉泄,手足厥冷,或指甲青黑者,虛寒之甚也,附子理中湯主之,緩亦不治。
白話
攻下後嘔吐泄瀉,手足厥冷,或者指甲青黑的,是虛寒極度,用附子理中湯主治,遲緩亦不治。
原文
若口噤手撒,遺尿痰盛,或唇青體冷,汗出昏憒,氣血虛極之壞證也,非參附湯不能救,誤作風治者必死。(論胸腹作痛。)
白話
如果口噤手撒,遺尿痰多,或者唇青體冷,汗出昏憒,是氣血虛極的壞證,非參附湯不能救,誤當作風證治療者必死。(論胸腹作痛。)
原文
又云:凡傷損之證,若脅脹痛,脈數浮無力,以手按之,反不脹痛者,此血虛而肝脹也,宜四物湯加參、苓、青皮、甘草治之。
白話
又說:凡是損傷的證候,如果脅部脹痛,脈數浮無力,用手按壓,反而不脹痛的,這是血虛而肝脹,應該用四物湯加參、苓、青皮、甘草治療。
原文
若胸脅脹悶或作痛者,按之亦然,左關脈洪而有力者,此怒氣傷肝之證也,以小柴胡湯加芎、歸、青皮、赤芍、桔梗、枳殼治之。
白話
如果胸脅脹悶或作痛,按壓也一樣,左關脈洪而有力的,這是怒氣傷肝的證候,用小柴胡湯加川芎、當歸、青皮、赤芍、桔梗、枳殼治療。
原文
若胸脅作脹,按之則愈痛者,乃瘀血蓄肝之證也,急以四物湯加桃仁、紅花、青皮治之。
白話
如果胸脅作脹,按壓則更痛的,這是瘀血蓄積在肝的證候,趕快用四物湯加桃仁、紅花、青皮治療。
原文
蓋證不必論其受責之輕重,問其患處去血之曾否,但被人扭按甚重,蹉跌撲地,努力恚怒,以傷其氣血,瘀血歸肝,多致前證,甚則胸脅氣逆,脹滿不通,或血溢口鼻,卒至不救。
白話
總之證候不必論其受責打的輕重,問其患處是否曾經出血,只要被人扭按很重,跌撲倒地,用力憤怒,以致損傷其氣血,瘀血歸入肝經,多導致前述證候,嚴重則胸脅氣逆,脹滿不通,或者血從口鼻溢出,突然導致不救。
原文
蓋打撲墜墮,惡血宜砭不宜留,況十二經絡之血生於心,藏於肝,統於脾,小腹與脅皆肝經部位,惡血蓄而不行,必生脹滿,疼痛,自汗,法當破血生血,清厥陰肝經則善。(論脅脹痛。)
白話
總之打撲墜墮,惡血應該砭刺不宜留滯,何況十二經絡的血生於心,藏於肝,統於脾,小腹與脅都是肝經部位,惡血蓄積而不運行,必然產生脹滿、疼痛、自汗,治法應當破血生血,清厥陰肝經就好。(論脅脹痛。)
原文
又云:凡傷損之證,多有患處作痛,若出血過多而痛者,血虛火盛也,宜甘寒以降虛火,甘溫以養脾氣。
白話
又說:凡是損傷的證候,多有患處作痛,如果出血過多而痛的,是血虛火盛,應該用甘寒以降虛火,甘溫以養脾氣。
原文
若汗出多而痛者,肝木火盛也,宜辛涼以清肝火,甘寒以生肝血。
白話
如果汗出多而痛的,是肝木火盛,應該用辛涼以清肝火,甘寒以生肝血。
原文
若筋骨傷而作痛者,正而治之;肌肉傷而作痛者,調而補之;氣血逆而作痛者,順而補之;氣血虛而作痛者,溫而補之。
白話
如果筋骨受傷而作痛的,直接治療;肌肉受傷而作痛的,調理補益;氣血逆亂而作痛的,順氣補益;氣血虛弱而作痛的,溫補。
原文
熱而痛者清之,寒而痛者溫之;陰虛火痛者用補陰之劑,脾氣虛而痛者,用補脾之劑。作膿而痛者托之,膿焮而痛者開之。切不可概用苦寒,以致復傷脾胃也。(論患處作痛。)
白話
熱而痛者清熱,寒而痛者溫散;陰虛火痛者用補陰藥,脾氣虛而痛者用補脾藥。化膿而痛者托毒,膿紅腫而痛者切開。切不可一概使用苦寒藥,以致再次損傷脾胃。(論患處作痛。)
原文
又云:傷損之證,如所傷之處痛至四五日不減者,或至一二日方痛者,皆作膿也,不必用止痛之藥,但宜托裡之劑,以速其潰,膿去則痛止。
白話
又說:損傷的證候,如果所傷之處疼痛到四五天不減輕的,或者到一兩天才開始痛的,都是化膿了,不必用止痛藥,只宜用托裡的藥劑,以加快其潰破,膿去則痛止。
原文
若頭目所傷作膿,焮赤作痛者,膿出痛亦自止。
白話
如果頭目受傷化膿,紅腫作痛的,膿出後疼痛也會自然停止。
原文
其或頭痛而時作時止者,血虛而痛也,非傷也。
白話
其中或者頭痛而時作時止的,是血虛而痛,不是外傷。
原文
若頭痛而兼眩者,火也,痰也,氣虛也,木旺也,不可作寒治也。
白話
如果頭痛而兼頭暈的,是火、痰、氣虛、肝木旺,不可當作寒證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