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胡公弼曰:按足太陽膀胱一經,始於睛明、攢竹,終於通谷、至陰,凡六十三穴,去脊中寸半之間,貼脊而行,自大杼而下,第三椎肺俞,五椎心俞,七椎肝俞,十椎膽俞,十一椎脾俞,十四椎腎俞。
胡公弼說:足太陽膀胱經這條經脈,起始於睛明、攢竹穴,終止於通谷、至陰穴,總共六十三個穴位,在距離脊椎中線一寸半的位置,沿著脊椎運行,從大杼穴往下,第三椎是肺俞,第五椎是心俞,第七椎是肝俞,第十椎是膽俞,第十一椎是脾俞,第十四椎是腎俞。
原文
生髮背者上發則傷肺,中發則傷心與肝,名為對心發;下發則傷脾與腎,名曰對臍發。
長發背的人,如果長在上方就會損傷肺,長在中央就會損傷心與肝,稱為對心發;長在下方就會損傷脾與腎,稱為對臍發。
原文
家秘云:發背一日生,二日大,三日爛,一七出水。一七不遇良醫,爛開四圍,毒熾甚矣。若爛見心,透膜犯主,神手醫救亦難。
家傳秘方說:發背第一天長出,第二天變大,第三天潰爛,第七天流出膿水。七天內如果沒有遇到良醫,就會向四周爛開,毒勢非常熾盛。如果爛到看見心、穿透胸膜侵犯臟器,即使神醫也難以救治。
原文
余以為初起莫妙於灸,中間莫妙於熏,若有腐而不潰,白降紅升提腐去毒,俟毒盡肌生之時,再行生肌,自無鎖口之患。(《青囊》)
我認為初起時沒有比艾灸更好的方法,中間階段沒有比熏法更好的方法,如果已經腐爛卻不潰破,就用白降丹、紅升丹提腐去毒,等到毒氣排盡、新肉生長的時候,再進行生肌治療,自然不會有鎖口的問題。(《青囊》)
原文
汪省之曰:凡辨發背,令患者以兩手上下摸看,搭不著著方是發背。
汪省之說:凡是辨別發背,要讓患者用兩手上下觸摸檢查,如果手搭不到的地方才是發背。
原文
若搭的著者,上為上搭,下為下搭,左為左搭,右為右搭,中為中搭,俱以手搭治之。
如果能夠用手搭到,那麼上面的是上搭,下面的是下搭,左邊的是左搭,右邊的是右搭,中間的是中搭,都按照手搭的方法來治療。
原文
若手摸不著,則是真正發背,必須內外相參,上緊醫救,方可保其無變也。(《理例》)
如果手摸不到,那就是真正的發背,必須內外兼顧,抓緊醫治,才能保證沒有變化。(《理例》)
陳實功說:心臟以上的部位多危險,是因為屬於五臟的緣故。
原文
蓋心肝脾肺四臟,皆繫於背,惟腎經一臟,獨居於下,雖居於下,其本臟精華津液,元氣元神,盡行灌溉榮注於上,故四臟之火,皆賴一臟之水以濟之,所謂五臟根本,皆繫於背,即此之義也。
因為心、肝、脾、肺四個臟腑都連繫在背部,只有腎經單獨位於下方,雖然位於下方,但腎臟的精華、津液、元氣、元神,全都向上灌溉滋養,所以四臟的火,都依靠腎臟的水來調濟,所謂五臟的根本都連繫在背部,就是這個道理。
原文
況背乃太陽膀胱、督脈所主,太陽者,乃六經之首領,督脈者,十二經絡之統脈,瘡生於背,毒犯於此,須分陰陽虛實治之。(《正宗》)
況且背部由太陽膀胱經和督脈所主管,太陽經是六經的首領,督脈是十二經絡的統領,瘡瘍長在背部,毒邪侵犯到此處,必須區分陰陽虛實來治療。(《正宗》)
原文
又曰:發背在心之以下,腎俞以上者輕,因屬於腑分,故曰心之以下多成順,蓋其形在下,其氣主表,其病為癰。(《正宗》)
又說:發背長在心臟以下、腎俞以上的較輕,因為屬於腑的範疇,所以說心臟以下多屬順證,因為它的位置在下方,氣機主表,這種病屬於癰。(《正宗》)
原文
汪省之曰:癌發生於神道、靈臺二穴,乃督脈、膀胱經。
汪省之說:癌發生在神道、靈臺兩個穴位,屬於督脈和膀胱經。
原文
初起時不作寒熱疼痛,紫黑色,不破里而先自黑爛,二十歲以後,房勞積熱所生,皮黑者不治。(《理例》)
初起時沒有寒熱疼痛的症狀,顏色紫黑,沒有破皮而裡面先自行黑爛,二十歲以後因房事勞損積熱所產生,皮膚發黑的不治。(《理例》)
原文
胡公弼曰:對心發、蜂窠發、蓮子發、兩頭尖皆發背之別名,以瘡口開張深淺而言也。
胡公弼說:對心發、蜂窩發、蓮子發、兩頭尖都是發背的別名,是根據瘡口張開的深淺程度來命名的。
原文
此證最忌香蕈、燒酒,豬、羊、牛、驢等肉,前後切忌寒涼之劑,以免毒攻內陷。(《青囊》)
這種病症最忌諱香蕈、燒酒,以及豬、羊、牛、驢等肉類,治療前後要切忌使用寒涼的藥物,以免毒邪內攻陷伏。(《青囊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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