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十日可刺,導引出膿,不拘深淺多少,發渴體倦。十日外不見膿不治。(《準繩》)白話提出修訂十天之後可以刺破,引流引出膿液,不拘泥於深淺多少,會出現口渴身體疲倦。超過十天仍不見膿液則無法治療。(出自《證治準繩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