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病廣要

瘧(7)

30
原文
截瘧法則 (互見治法總說) 凡瘧須是發作三五次後,卻截之為妙。
白話
截瘧的法則(互相參考治法總說)凡是瘧疾必須是發作三五次之後,才截斷它為妙。
原文
(《澹寮》)(按:朱氏曰:初患瘧疾,未上十次者,不可便截。此說難從。)
白話
(《澹寮》)(按:朱氏說:初次患瘧疾,還沒有超過十次的,不可以立即截斷。這個說法難以聽從。)
原文
發至四五次,方可行截(按:此本《要訣》),不然截之太早,則腹中作脹,飲食難用,寒熱固雖微小,乍往乍來,不能盡絕,此是截之早也。
白話
發作到四五次,才可以進行截斷(按:此本於《要訣》),不然截斷得太早,就會腹中作脹,飲食難用,寒熱雖然微小,但乍來乍往,不能完全斷絕,這是截斷得太早的緣故。
原文
設或初發一次,就行截者,寒熱不能發越,邪氣不能屈伸,痰涎妄攻於上,吐之不出。
白話
假如或初次發作一次,就進行截斷的人,寒熱不能發散,邪氣不能屈伸,痰涎胡亂向上攻,吐不出來。
原文
咽之不下,氣急喘盛,昏不知人,悶亂而死。(《繩墨》)
白話
咽不下去,氣急喘盛,昏迷不省人事,悶亂而死。(《繩墨》)
原文
四五發之後,便宜截而除之(按:《醫統》曰:凡瘧數作之後,發散和解了,便宜截之),遷延日久,中氣大傷,病邪轉深,卒難取效。(《六要》)
白話
四五次發作之後,就應該截斷而除去它(按:《醫統》說:凡是瘧疾數次發作之後,經過發散和解了,就應該截斷它),拖延日久,中氣大傷,病邪轉深,最終難以取效。(《六要》)
原文
若用截藥吐出黃膠水者,瘧自愈也。不可一二日早截,早則邪氣閉塞而成壞症;又不可遲截,遲則元氣衰憊而成虛怯。當在三四日就截為好。
白話
如果用截藥吐出黃膠水的,瘧疾自然會好。不可以在一二日早截,早了則邪氣閉塞而形成壞症;又不可以遲截,遲了則元氣衰憊而形成虛怯。應當在三四日就截斷為好。
原文
(《回春》)(按:《慈航》曰:須待發之勢緩,然後可截也。)
白話
(《回春》)(按:《慈航》說:必須等待發作的勢頭緩和,然後可以截斷。)
原文
每日如期而至,名曰瘧信,此當原症發散,未可直攻,未可截也。
白話
每天如期而來,名叫瘧信,這時應當根據原症發散,不可以直接攻伐,不可以截斷。
原文
或前或後,此正氣漸旺,邪將不容,名曰瘧衰,方可截之。(《心醫集》)
白話
或提前或延後,這是正氣逐漸旺盛,邪氣將不能被容納,名叫瘧衰,才可以截斷它。(《心醫集》)
原文
久病者,不可直截,必用一補一截。(《丹溪》)
白話
久病的人,不可以直接截斷,必須用一次補法一次截法。(《丹溪》)
原文
人虛弱者,截補兼用也。人壯盛者,宜單截也。(《回春》)
白話
人虛弱的,截法補法兼用。人壯盛的,適宜單用截法。(《回春》)
原文
凡截瘧之法,方固不少,然亦無必效之方。若以愚見,並及治驗,則未嘗借於截也。
白話
凡是截瘧的方法,方劑固然不少,然而也沒有必定有效的方劑。如果以我的愚見,並結合治療經驗,則未曾借助於截法。
原文
蓋有邪者去邪則愈,若散邪既透,解表已過,則但收拾元氣,而氣復即愈,惟能於邪正之間,得其攻補之宜,則無不自愈,此截之最善者也。至於截瘧諸方,雖不可執,亦不可無。
白話
蓋有邪氣的人去邪就會痊愈,如果散邪已經透徹,解表已經過去,那麼只要收拾元氣,而元氣回復就會痊愈,只因為能在邪正之間,得到攻補的適宜,就沒有不自行痊愈的,這是截瘧最好的方法。至於截瘧的各種方劑,雖然不可以固執,也不可以沒有。
原文
第有效於此而不效於彼者,亦以人之氣血陰陽各有不同故耳。
白話
只是有對這個有效而對那個無效的,也是因為人的氣血陰陽各有不同的緣故罷了。
原文
故凡用截藥者,亦當察人之強弱而酌以用之,庶乎得效。然亦惟輕者易截,而重者不易截也。(《景岳》)
白話
所以凡是使用截藥的人,也應當觀察人的強弱而斟酌使用,差不多能得效。然而也只有輕的容易截斷,而重的則不容易截斷。(《景岳》)
原文
服藥節度 經曰:無刺熇熇之熱,無刺渾渾之脈,無刺漉漉之汗。為其病逆,未可治也。
白話
經上說:不要針刺熇熇的熱勢,不要針刺渾渾的脈象,不要針刺漉漉的汗出。因為這些是病勢逆亂,還不可以治療。
原文
知此則病方來與正作與將過,皆不可治,以反傷真氣,不可不知。(《三因》)
白話
知道這個,那麼病剛來、正在發作、將要過去的時候,都不可以治療,因為反而會損傷真氣,不可以不知道。(《三因》)
原文
服藥可於未發前,連進數服(按:《醫說》引《類編》曰:凡病痁臨發日,逐杯並服,無不神效)。正發時,不可與之,恐傷胃氣。(《續易簡方》)
白話
服藥可以在未發作前,連續服用數次(按:《醫說》引《類編》說:凡是患瘧疾臨近發作日,逐杯一併服用,沒有不神效的)。正在發作時,不可以給藥,恐怕損傷胃氣。(《續易簡方》)
原文
大抵瘧之初得,三數日間,如火燎原,不可向邇,波濤洶湧,未易回瀾,當候其稍定而圖之,經所謂其盛者可待衰而已。
白話
大抵瘧疾剛得,三四日間,如火燒原野,不可接近,波濤洶湧,不易挽回波瀾,應當等候它稍微平定再圖謀治療,經上所說的「其盛者可待衰」而已。
原文
瘧方來與正發及將解,不可投藥,耗其真氣。
白話
瘧疾剛來、正在發作以及將要解除的時候,不可以投藥,耗損其真氣。
原文
投藥當於未發以前,兩時之先,或遇發日凌晨,空心與之。
白話
投藥應當在未發作以前,兩個時辰之前,或者遇到發作日的凌晨,空腹給予。
原文
(《直指》)(按:《證治提綱》此下又曰:否則藥病交爭,轉為深害。)
白話
(《直指》)(按:《證治提綱》此下又說:否則藥與病交爭,轉為深重的危害。)
原文
凡用針藥,必於瘧未發之前二時,或於瘧退之後,其氣和而治之,病易愈矣。(《保命歌括》)
白話
凡是使用針灸藥物,必須在瘧疾未發作之前的兩個時辰,或者在瘧疾退去之後,其氣平和時治療,病就容易痊愈了。(《保命歌括》)
原文
予近治瘧,每迎其銳而擊之,最捷最效,是可見古法之有不必泥者。(《景岳》)
白話
我近來治療瘧疾,每每迎著它的銳勢而攻擊它,最快捷最有效,這可見古法有不必拘泥的地方。(《景岳》)
原文
住後禁補 瘧疾住後,不可服補藥,補之必再作。(《醫說》)
白話
住後禁補:瘧疾停止之後,不可以服用補藥,補之必定會再發作。(《醫說》)
原文
病有不可補者,一曰瘧疾,二曰狂疾,三曰水氣,四曰腳氣。此四疾治得稍愈,切不可服暖藥以峻補之。如平平補藥,亦須於本病上有益乃可。(同上引《醫余》)
白話
疾病有不可以補的,一是瘧疾,二是狂疾,三是水氣,四是腳氣。這四種疾病治療得稍微好轉,切不可服用暖藥來峻補。如果平平的補藥,也必須對本病有益才可以。(同上引《醫余》)
原文
愈後調理 瘧愈後調理,宜生料平胃散,每服加人參、茯苓各半錢,或用四君子湯加陳皮一錢半,即異功散。(《要訣》)
白話
愈後調理:瘧疾痊愈後的調理,適宜用生料平胃散,每次服用加入人參、茯苓各半錢,或者用四君子湯加陳皮一錢半,就是異功散。(《要訣》)
原文
清解諸方 (附兼補方) 清脾湯,治癉瘧,脈來弦數,但熱不寒,或熱多寒少,膈滿能食,口苦舌乾,心煩渴引水,小便黃赤,大腑不利。
白話
清解諸方(附兼補方):清脾湯,治療癉瘧,脈來弦數,只發熱不發寒,或者熱多寒少,胸膈滿悶能食,口苦舌乾,心煩口渴引水,小便黃赤,大便不利。
原文
青皮(去白) 厚朴(薑製炒) 白朮 草果仁 柴胡(去蘆)茯苓(去皮) 半夏(湯泡七次) 黃芩 甘草(炙各等分)
白話
青皮(去白)、厚朴(薑製炒)、白朮、草果仁、柴胡(去蘆)、茯苓(去皮)、半夏(湯泡七次)、黃芩、甘草(炙,各等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