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寶鑒

卷二十四

陰證陽證辨

卷二十四/陰證陽證辨2
原文
靜江府提刑李君長子。年一十九歲。至元壬午四月間。病傷寒九日。醫者作陰證治之。與附子理中丸數服。其證增劇。別易一醫作陽證。議論差互。不敢服藥。李君親來邀請予為決疑。予避嫌辭。李君拜泣而告曰。太醫若不一往。犬子只待死矣。不獲已遂往視之。坐間有數人。予不欲直言其證。但細為分解。使自忖度之。凡陽證者。身須大熱而手足不厥。臥則坦然。起則有力。不惡寒。反惡熱。不嘔不瀉。渴而飲水。煩躁不得眠。能食而多語。其脈浮大而數者。陽證也。凡陰證者。身不熱而手足厥冷。惡寒蜷臥。面向壁臥。惡聞人聲。或自引衣蓋覆。不煩渴。不欲食。小便自利。大便反快。其脈沉細而微遲者。皆陰證也。診其脈沉數得六七至。其母云。夜來叫呼不絕。全不得睡。又喜冰水。予聞其言。陽證悉具。且三日不見大便。宜急下之。
白話
靜江府提刑李君的長子,年齡十九歲。在至元壬午年四月間,患傷寒病已經九天。醫生當作陰證來治療,給他服用幾次附子理中丸,病情反而更加嚴重。換了另一位醫生,當作陽證治療,兩人說法互相矛盾,因此不敢服藥。李君親自前來邀請我為他決斷疑惑。我為了避嫌而推辭。李君邊哭邊拜著告訴我說:「太醫如果不去一趟,我的兒子就只有等死了。」我不得已於是前往診視。當時座位間有幾個人,我不想直接說明他的證候,只是仔細地為他分析解說,讓他自行思考判斷。凡是陽證,身體必定大熱而手腳不冰冷,躺下時身體舒展,起身時有力氣,不厭惡寒冷,反而厭惡炎熱,不嘔吐也不腹瀉,口渴而喝水,煩躁不能入睡,能進食且話多,脈象浮大而次數多,這就是陽證。凡是陰證,身體不發熱而手腳冰冷,厭惡寒冷而蜷縮著身體躺臥,面向牆壁躺臥,厭惡聽到人聲,或者自己拉衣服蓋住身體,不煩躁口渴,不想吃東西,小便通暢,大便反而稀軟,脈象沉細而微弱遲緩,這些都是陰證。診察他的脈象,沉而數,每呼吸六七次。他母親說:「夜裡不停地叫喊,完全不能入睡,又喜歡冰水。」我聽到這些話,陽證的症狀全部具備,而且已經三天沒有大便,應該趕快用瀉下法。
原文
予遂秤酒煨大黃六錢、炙甘草二錢、芒硝二錢。水煎服之。至夕下數行。燥糞二十餘塊。是夜汗大出。翌日又往視之。身涼脈靜矣。予思素問熱論云。治之各通其臟腑。故仲景述傷寒論。六經各異。傳受不同。活人書亦云。凡治傷寒。先須明經絡。若不識經絡。觸途冥行。前聖後聖。其揆一也。味者不學經絡。不問病源。按寸握尺。妄意疾證。不知邪氣之所在。動致顛要。終不肯悔。韓文公曰。醫之病病在少思。理到之言。勉人學問。救生之心重矣。
白話
我於是稱取酒煨大黃六錢、炙甘草二錢、芒硝二錢,用水煎煮服用。到了傍晚,腹瀉數次,排出乾燥的糞便二十多塊。當晚大汗出。第二天又去診視,身體涼爽,脈象平靜了。我想到《素問·熱論》說:「治療疾病,要分別疏通各自的臟腑。」所以張仲景撰寫《傷寒論》,六經各有不同,傳變與受病的方式也不一樣。《活人書》也說:「凡是治療傷寒,必須先明瞭經絡。如果不認識經絡,就像在黑暗中摸索前行。」前代聖人與後代聖人,他們的準則是一致的。愚昧的人不學習經絡,不探問病源,只按寸口、握尺部,胡亂猜測疾病證候,不知道邪氣所在之處,常常導致病情危重,卻始終不肯悔改。韓文公說:「醫生的毛病在於缺少思考。」這是道理透徹的話,勉勵人努力學習,救護生命的心意是很重要的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