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寶鑒

卷二十

求寸法

卷二十/針法門1
原文
黃帝明堂灸經有云。岐伯明堂經云。以八寸為尺。以五分為一寸。人緣有長短肥瘦不同。取穴不準。秦時扁鵲明堂云。取男左女右。手中指第一節為一寸。為緣人有身長手短、手長身短。取穴不準。唐時孫思邈明堂經云。取病人男左女右。大拇指節橫紋為一寸。以意消詳。巧拙在人。亦有差身。今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節內。度兩橫紋相去為一寸。自取此寸法。與人著灸療病已來。多得獲愈。此法有準。今已為定矣。素問要旨論云。取灸之法。以從男左女右。以中指與大指相接。如環無端。度中指上側兩橫紋之際為一寸也。
白話
《黃帝明堂灸經》有說。《岐伯明堂經》說:以八寸為一尺,以五分為一寸。人的身形有長短胖瘦的不同,取穴不準確。秦代扁鵲的《明堂》說:取男子左手中指、女子右手中指,手中指第一節的長度為一寸。因為人的身體有身高而手短、手長而身矮的情況,取穴不準確。唐代孫思邈的《明堂經》說:取病人的男子左手、女子右手,大拇指節的橫紋寬度為一寸,以心意仔細推敲。巧妙或笨拙在於個人,也有身體差異。現在取男子左手中指、女子右手中指的第二節內側,度量兩條橫紋之間的距離為一寸。自從採用這種寸法,替人施行艾灸治療疾病以來,大多能夠痊癒。這個方法準確,現今已經定為標準了。《素問要旨論》說:取用艾灸的方法,是依照男子左邊、女子右邊,用中指與大拇指相接,像圓環沒有端點,度量中指上側兩條橫紋之間為一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