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凡治病,察其形氣色澤,脈之盛衰,病之新故,及治之無後其時。
凡是治病,要觀察病人的形體、氣色、光澤,脈象的盛衰,病的新舊,並且治療不要錯過時機。
原文
形氣相得,謂之可治;色澤以浮,謂之易已;脈從四時,謂之可治;脈弱以滑,是有胃氣,命曰易治。
形體與氣質相合,稱為可治;面色光澤而顯浮,稱為容易痊愈;脈象順應四時,稱為可治;脈象柔弱而滑利,這是胃氣存在的表現,稱為容易治療。
原文
氣盛形盛,氣虛形虛,是相得也,故可治。氣色明潤,血氣相營,故易已。春弦夏鉤,秋浮冬沉,順從四時,故可治。弱而且滑,胃氣適中,無過不及,故易治。
氣旺盛形體也旺盛,氣虛弱形體也虛弱,這是相合的,所以可治。氣色明亮潤澤,血氣相互營運,所以容易痊愈。春天脈弦、夏天脈鉤、秋天脈浮、冬天脈沉,順應四時,所以可治。脈弱而滑,胃氣適中,沒有太過或不及,所以容易治療。
原文
形氣相失,謂之難治;色夭不澤,謂之難已;脈實以堅,謂之益甚;脈逆四時,為不可治,必察四難而明告之。
形體與氣質不相合,稱為難治;面色枯槁沒有光澤,稱為難愈;脈象充實而堅硬,稱為病情加重;脈象違逆四時,屬於不可治,必須審察這四種難治的情況而明白告訴病人。
原文
形與氣兩不相得,色夭枯而不明潤,脈實堅而無胃氣,逆四時而脈反常,此四者工之所難為,故必明告之,粗之所易治,曾不加察也。
形體與氣兩不相合,面色枯槁而不明亮潤澤,脈象實堅而沒有胃氣,違逆四時而脈象反常,這四種情況是良醫難以處理的,所以必須明白告知病人。粗陋的醫生認為容易治療,卻未曾加以審察。
原文
一申治病不察新久之律 (律一條 發明《內經》六條) 凡治病,不辨新病邪實,久病正虛,緩急先後失序而實實虛虛,醫之罪也。徵其脈小,色不奪者,新病也。氣乏而神猶強也。徵其脈不奪,其色奪者,此久病也。神雖持,而邪則凌正也。徵其脈與五色俱奪者,此久病也。神與氣俱衰也。徵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,新病也。神與氣俱強也。新病可急治,久病宜緩調。五臟已敗,其色必夭,夭必死矣。
第一條:申明治病不辨察新久病情的法則(律一條 發明《內經》六條)。凡是治病,不分別新病邪氣實、久病正氣虛,緩急先後失序,而導致實證更實、虛證更虛,這是醫生的罪過。診察脈象小、面色沒有改變的,是新病;氣息雖然不足但精神尚強。診察脈象沒有改變、面色改變的,這是久病;精神雖能維持,但邪氣已侵凌正氣。診察脈象與面色都改變的,這是久病;精神與氣都衰弱了。診察脈象與面色都沒有改變的,是新病;精神與氣都強盛。新病可以急治,久病宜於緩慢調理。五臟已經衰敗,面色必定枯槁,枯槁就必定死亡。
原文
色者神之旗,藏者神之舍,神去則藏敗,藏敗則色見夭惡。故病久則傳化,上下不並,良醫弗為。
面色是精神的旗幟,五臟是精神居住的房舍,精神離去則臟腑敗壞,臟腑敗壞則面色顯現枯槁惡劣。所以病久就會傳變,上下之氣不相交通,即使良醫也無能為力。
原文
病之深久者,變化相傳,上下氣不交通,雖醫良法妙,亦何以為之。
病深入日久,變化傳變,上下之氣不交通,即使醫生高明、治法巧妙,又能做什麼呢?
原文
一申治病不先歲氣之律 (律一條 發明《內經》四條) 凡治病,不明歲氣盛衰,人氣虛實,而釋邪攻正,實實虛虛,醫之罪也。
第二條:申明治病不先考慮歲氣的法則(律一條 發明《內經》四條)。凡是治病,不明白當年歲氣的盛衰、人體之氣的虛實,而放過邪氣、攻擊正氣,使實證更實、虛證更虛,這是醫生的罪過。
原文
不知年之所加,氣之盛衰,虛實之所起,不可以為工矣。
不知道當年所加臨的運氣、氣的盛衰、虛實的起因,就不能夠當醫生啊。
原文
不知歲運之盛衰,自不知人氣之虛實,失時反候,五治不分,邪辟內生,工不能禁也。
不知道歲運的盛衰,自然不知道人氣的虛實,錯失時機、違反氣候,五種治法不能區分,邪氣辟戾從內產生,醫生也不能禁止。
原文
不知氣之至與不至,而失其時,反其候,則五運之治,盛衰不分。
不知道氣的到來與不到來,而錯失時機、違反氣候,那麼五運的治理,盛衰就無法區分。
原文
其有邪辟內生,病及於人者,雖醫工莫能禁之,繇其不知時氣也。
若有邪氣辟戾從內部產生,疾病影響到人,即使醫生也不能禁止它,這是因為他不知曉時氣啊。
原文
不知合之四時五行,因加相勝,釋邪攻正,絕人長命。
不懂得結合四時五行,根據加臨的相勝關係,放過邪氣、攻擊正氣,會斷絕人的長壽性命。
原文
不知邪正虛實,而妄施攻擊,奪人真元,殺人於冥冥之中,故為切戒。
不知道邪正虛實,而胡亂施行攻擊,奪取人的真元,在不知不覺中殺人,所以必須切實戒備。
原文
必先歲氣,無伐天和。無盛盛,無虛虛,而遺人夭殃,無致邪,無失正,絕人長命。
必須先了解歲氣,不要違背天地之和。不要使實證更實,不要使虛證更虛,而留給人夭折的災殃;不要招致邪氣,不要損傷正氣,斷絕人的長壽性命。
原文
《內經》諄諄示戒,學者可不求師講明。蓋歲有六氣,分主有南面北面之政,先知此六氣所在,人脈至尺寸應之。
《內經》諄諄告誡,學習的人怎能不尋求老師講解明白?因為歲有六氣,分主有南面北面的政令,預先知道這六氣所在,人的脈象到來時寸口尺部會相應。
原文
太陰所在,其脈沉;少陰所在,其脈鉤;厥陰所在,其脈弦;太陽所在,其脈大而長;陽明所在,其脈短而澀;少陽所在,其脈大而浮。如是六脈,則謂天和,不識者,呼為病脈。攻寒令熱,脈不變而熱疾已生。
太陰所在,脈象沉;少陰所在,脈象鉤;厥陰所在,脈象弦;太陽所在,脈象大而長;陽明所在,脈象短而澀;少陽所在,脈象大而浮。這樣的六種脈象,就稱為天和之脈,不認識的人稱之為病脈。用熱藥攻治寒證,脈象不變而熱病已經產生。
原文
制熱令寒,脈如故而寒病又起,欲求其適,安可得乎?
用寒藥製約熱證,脈象照舊而寒病又起,想求得適當的治療,怎麼可能呢?
原文
夭枉之來,率繇於此,不察虛實,但用攻擊,盛盛虛虛,致邪失正,遺人夭殃,絕人長命也。
夭折枉死的到來,大抵由於這個原因。不審察虛實,只知用攻擊之法,使實證更實、虛證更虛,招致邪氣、損傷正氣,留給人夭折的災殃,斷絕人的長壽性命啊。
原文
北政之歲,少陰在泉,則寸口不應;厥陰在泉,則右不應;太陰在泉,則左不應。
北政的年份,少陰在泉,則寸口脈不應;厥陰在泉,則右側不應;太陰在泉,則左側不應。
原文
南政之歲,少陰司天,則寸口不應;厥陰司天,則右不應;太陰司天,則左不應,諸不應者,反其診則應矣。
南政的年份,少陰司天,則寸口脈不應;厥陰司天,則右側不應;太陰司天,則左側不應。各種不應的情況,反過來診察就會相應了。
原文
北政之歲,三陰在下,則寸不應;三陰在上,則尺不應。
北政的年份,三陰在下,則寸口不應;三陰在上,則尺部不應。
原文
南政之歲,三陰在天,則寸不應;三陰在泉,則尺不應,右左同。
南政的年份,三陰在天,則寸口不應;三陰在泉,則尺部不應,左右相同。
原文
一申用藥不遠寒熱之律 (律一條 發明《內經》一條) 凡治病,用寒遠寒,用熱遠熱,其常也。不遠寒熱,其變也。
第三條:申明用藥不避忌寒熱的法則(律一條 發明《內經》一條)。凡是治病,用寒藥應避開寒季,用熱藥應避開熱季,這是常規。不避開寒季熱季,這是變通。
如果不知道常規與變通,一概而論地施行治療,釀成無窮禍患,這是醫生的罪過。
原文
發表不遠熱,攻裡不遠寒。不發不攻,而犯寒犯熱,寒熱內賊。其病益甚。
發散表邪不避熱藥,攻治裡證不避寒藥。不發散不攻治,卻違反寒熱的原則,寒熱在體內成為賊害,病情會更加嚴重。
原文
故不遠熱則熱至,不遠寒則寒至,寒至則堅否、腹滿、痛急下利之病生矣。
所以不避熱則熱病到來,不避寒則寒病到來。寒到來就會產生堅痞、腹滿、疼痛、急迫、下利等病。
原文
熱至則身熱、吐下、霍亂、癰疽、瘡瘍、瞀郁、注下、瞤瘈、腫脹、嘔、鼽衄、骨節變、肉痛、血溢、血泄、淋閟之病生矣。
熱到來就會產生身熱、嘔吐、下利、霍亂、癰疽、瘡瘍、昏悶郁結、暴瀉、肌肉跳動抽搐、腫脹、嘔吐、鼻塞流涕出血、骨節變異、肌肉疼痛、出血、泄血、小便淋閉等病。
原文
治病惟發表不遠熱,非發表則必遠熱矣。惟攻裡不遠寒,非攻裡則必遠寒矣。
治病只有發散表邪不避熱藥,不是發散表邪就必須避開熱藥了;只有攻治裡證不避寒藥,不是攻治裡證就必須避開寒藥了。
不應當避開而避開,應當避開而不避開,它們的害處都說不盡。
原文
一申治病不知約方之律 (律一條 發明《內經》二條) 凡用方,不分君臣佐使,頭緒紛雜,率意妄施,藥與病迥不相當,醫之罪也。
第四條:申明治病不知道約束方劑的法則(律一條 發明《內經》二條)。凡是使用方劑,不分君臣佐使,頭緒紛亂複雜,隨意胡亂施用,藥物與疾病完全不相符合,這是醫生的罪過。
原文
約方,猶約囊也。囊滿弗約,則輸泄。方成弗約,則神與弗居。
約束方劑,就像約束袋子一樣。袋子滿了不加約束,就會漏泄。方劑製成不加約束,那麼神氣就不會居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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