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門法律

卷六

消渴續論(2)

卷六/消渴門18
原文
劉河間論三消之疾,本濕寒之陰氣極衰,燥熱之陽氣太甚。六氣中已遺風火二氣矣。
白話
劉河間論三消的疾病,本於濕寒的陰氣極衰,燥熱的陽氣太盛。六氣中已經遺漏了風火二氣了。
原文
且以消渴、消中、消腎,分明三消,豈中下二消,無渴可言耶?
白話
而且以消渴、消中、消腎,明確分為三消,難道中下二消就沒有渴可說嗎?
原文
及引《經》言,有心肺氣厥而渴;有肝痹而渴;有痹熱而渴;有胃與大腸結熱而渴;有脾痹而渴;有腎熱而渴;有小腸痹熱而渴,愈推愈泛。
白話
及引《經》說,有心肺氣厥而渴;有肝痹而渴;有痹熱而渴;有胃與大腸結熱而渴;有脾痹而渴;有腎熱而渴;有小腸痹熱而渴,愈推廣愈廣泛。
原文
其不合論消渴,但舉渴之一端,為燥熱亡液之驗,誠不可解。
白話
其不符合論消渴,只列舉渴的一個方面,作為燥熱亡液的驗證,實在令人費解。
原文
玉機微義,深取其說,發暖藥補腎之誤,吾不知暖藥果為何藥也!世豈有以暖藥治消渴之理哉?
白話
《玉機微義》深取其說,闡發暖藥補腎的錯誤,我不知道暖藥究竟是什麼藥!世間哪有以暖藥治消渴的道理?
原文
其意蓋在非《金匱》之主腎氣丸耳,夫腎氣丸蒸動腎水,為治消渴之聖藥,後世咸知之。
白話
其用意大概是在反對《金匱》的主要方劑腎氣丸罷了,腎氣丸蒸動腎水,是治消渴的聖藥,後世都知道。
原文
而何柏齋復辨之,昌恐後學偶閱子和宗厚之說,反滋疑眩,故再陳之。
白話
而何柏齋又辯論它,我擔心後學偶然閱讀張子和、宗厚的說法,反而產生疑惑眩惑,所以再次陳述。
原文
癉成為消中,胃熱極深,胃火極熾,以故能食易飢多渴,諸家咸謂宜用大承氣湯下之矣。
白話
癉成為消中,胃熱極深,胃火極旺,所以能食易飢多渴,諸家都說應當用大承氣湯下之。
原文
不知漸積之熱,素蘊之火,無取急下,下之亦不去,徒損腸胃,轉增其困耳,故不得已而用大黃。
白話
不知漸積之熱,素來蘊藏的火,急下也不能去除,白白損傷腸胃,反而增加困擾罷了,所以不得已而用大黃。
原文
當久蒸以和其性,更不可合枳實、厚朴同用,助其疾趨之勢。
白話
應當久蒸以調和其藥性,更不可與枳實、厚朴同用,以免助長其疾趨之勢。
原文
潔古用大黃,更其名曰順利散,隱然取順利,不取攻劫之意。
白話
潔古用大黃,改其名叫做順利散,隱然取順利之意,不取攻劫之意。
原文
方下云:治中消熱在胃而能食,小便色黃微利,至不欲食為效,不可多利。昌恐微利至不欲食,胃氣已不存矣。承氣非微利之法,而可瀆用哉?
白話
方下說:治中消熱在胃而能食,小便色黃微利,到不欲食為有效,不可多利。我擔心微利到不欲食,胃氣已經不存了。承氣不是微利的方法,豈可輕率使用?
原文
子和更其方為加減三黃丸,合大黃、芩、連用之,不用枳、樸矣。方下云:治丹石毒及熱渴。以意測度,須大實者方用。
白話
子和改其方為加減三黃丸,合大黃、黃芩、黃連用之,不用枳實、厚朴了。方下說:治丹石毒及熱渴。以意測度,須大實的人才用。
原文
曾不思消渴證,真氣為熱火所耗,幾見有大實之人耶?然則欲除胃中火熱,必如之何而後可。
白話
何曾想過消渴證,真氣為熱火所耗,幾曾見有大實的人呢?既然如此,想要除去胃中火熱,必須怎樣才行。
原文
昌謂久蒸大黃,與甘草合用,則急緩互調;與人參合用,則攻補兼施。
白話
我說久蒸大黃,與甘草合用,則急緩互調;與人參合用,則攻補兼施。
原文
如兗國之屯田金城,坐困先零,庶幾可圖三年之艾。
白話
如同兗國在金城屯田,坐困先零,或許可謀劃三年之艾。
原文
目前縱有乘機鬥捷之著,在所不舉,如之何欲取效眉睫耶?昔賢過矣。【律五條】
白話
目前縱有乘機鬥捷的著數,在所不取,為何想要立刻取效呢?昔賢太過了。【律五條】
原文
凡治初得消渴病,不急生津補水,降火徹熱。用藥無當,遷延誤人,醫之罪也。
白話
凡是治初得消渴病,不急於生津補水,降火徹熱。用藥不當,延誤病人,是醫生的罪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