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(法二十五條 論三篇 律十一條)六氣,春主厥陰風木,秋主陽明燥金,冬主太陽寒水,各行其政。
(法二十五條 論三篇 律十一條)六氣,春天主令厥陰風木,秋天主令陽明燥金,冬天主令太陽寒水,各自執行其職權。
原文
惟春分以后,秋分以前,少陽相火,少陰君火,太陰濕土,三氣合行其事。
只有在春分以后、秋分以前,少陽相火、少陰君火、太陰濕土這三氣才會合在一起發揮作用。
原文
是故天本熱也,而益以日之暑;日本烈也,而載以地之濕;三氣交動,時分時合。
因此天空原本就是炎熱的,又加上日光的暑氣;太陽本身就很猛烈,又承載著大地的濕氣;三氣交織變動,時而分散時而結合。
它們分散的時候,因為風在中間流動,能勝過濕氣、解除蒸騰之氣,人們感覺不到其中的苦楚。
原文
其合也,天之熱氣下,地之濕氣上,人在氣交之中,受其炎蒸,無隙可避,多有體倦神昏,肌膚疿起,胸膺痤出,頭面癤生者矣。甚則消渴癰疽,吐瀉瘧痢,又無所不病矣。
它們結合的時候,天上的熱氣下降,地上的濕氣上升,人處在陰陽之氣交匯之中,遭受炎熱的蒸烤,無處可躲,很多人都有身體疲倦、精神昏沉,皮膚上生痱子,胸口長痤瘡,頭臉上生瘡癤的症狀。嚴重的話就會有消渴、癰疽、嘔吐腹瀉、瘧疾痢疾,又是什麼病都可能發生了。
原文
其不能澹泊滋味,屏逐聲色者,且以濕熱預傷金水二臟,為秋冬發病之根。故病之繁而且苛者,莫如夏月為最。
那些不能淡泊飲食、杜絕聲色的人,將會因濕熱預先損傷肺、腎二臟,成為秋冬季發病的根源。所以病情繁雜而且嚴重的,沒有比夏季更厲害的了。
原文
夫天氣無形之熱,與地氣有形之濕交合,而大生廣生之機益彰,然殺機每伏於生機之內。
天氣無形的熱,與地氣有形的濕交合,使大生廣生的生機更加明顯,然而殺機常常隱藏在生機之內。
原文
所稱移星易宿,龍蛇起陸者,即於夏月見之,人身亦然。
所說的移星易宿、龍蛇起陸的異常現象,在夏季就可以見到,人體也是同樣的道理。
原文
《內經》運氣主病,凡屬少陰君火,即與太陰濕土一類同推,不分彼此。
《黃帝內經》運氣學說認為疾病,凡是屬於少陰君火的,就與太陰濕土同類推論,不分彼此。
原文
而太陰司天,濕淫所勝,平以苦熱,佐以酸辛,以苦燥之,以淡泄之,治濕之法則然矣。
而太陰濕土司天,濕邪偏盛,取法以苦味熱性藥物來平調,輔以酸味辛味,用苦味燥濕,用淡味滲泄,治療濕邪的法則就是這樣。
原文
下文即出治熱之法云:濕上甚而熱,治以苦溫,佐以甘辛,以汗為故而止,可見濕淫而至於上甚,即為熱淫,其人之汗,必為濕熱所郁,而不能外泄,故不更治其濕,但令汗出如其故常,斯熱從汗散。其上甚之濕,即隨之俱散耳。
下面就提出治療熱病的方法說:濕邪上逆嚴重而化為熱邪,用苦溫的藥物治療,輔以甘味辛味,以出汗為原則而停止。可見濕邪發展到上逆嚴重的程度,就變成了熱邪,病人出的汗,一定是被濕熱所郁遏,而不能向外散發,所以不再治療濕邪,只讓他出汗恢復到原來的狀態,這樣熱邪就隨著汗出而消散。那些上逆嚴重的濕邪,也就隨之一起消散了。
原文
觀於《內經》濕熱二氣合推,即以得汗互解,妙義彰彰矣。
看《內經》中濕熱二氣合在一起推論,就知道可以用發汗來互相化解,其中的深義就十分明顯了。
原文
仲景以痙病、濕病、喝病,共為太陽經外感之候者,合而名篇。
張仲景把痙病、濕病、喝病,共同作為太陽經外感的證候,合在一起作為一篇。
原文
蓋痙為熱病之最惡者,而要皆為濕熱之所釀,正從三氣交動中,會其微旨也。然三氣雜病,非傷寒之比者,曷可枚舉。但有一端為時令所乘,即當推三氣主病。何有何無,孰淺孰深,以求確然之治。
痙病是熱病中最嚴重的,而要點是都由濕熱所造成,正是從三氣交織變動中,可以領會其中的精微旨意。然而三氣雜病,不是傷寒所能比的,哪能一一列舉。只要有一個方面被時令所侵犯,就應當推究三氣主病的情況。哪些症狀有,哪些沒有,病情的輕重如何,來求得準確的治療。
原文
如當風冒濕,飲醇啖爆,精津素虧,熱毒內蘊,濕邪久著之體,發為瘡疡、瘧、痢、黃癉、腫滿、消渴、痿厥之病,既有濕熱多寡之不同,又有氣血虛實之各異,向非深入軒岐仲景堂奧,而取途於諸家之狹隘,所稱活人手眼,果安在哉?
比如貪涼吹風而感受濕邪,過量飲酒的常人,精液津液一向虧損,熱毒在體內蘊積,濕邪長期停留在體內,發作為瘡疡、瘧疾、痢疾、黃疸、水腫腹滿、消渴、痿證厥證等病,既有濕熱多少的不同,又有氣血虛實的差異,如果不能深入軒轅、岐伯、張仲景學問的精髓,而是取道於各家狹隘的途徑,所說的救人本領,究竟在哪裡呢?
原文
故會三氣交病之義,以審脈辨證用方,其於濕熱之孰多孰少,治療之從上從下,補救之先陰先陽,纖悉畢貫矣。不遵聖法,而欲免過差,其可得乎?
所以會通三氣交病的義理,用來審脈辨證施方用藥,其中對於濕熱的孰多孰少,治療是從上還是從下,補救是先顧陰還是先顧陽,都能細緻周全地貫通。不遵從聖人的法則,而想要避免過失差錯,難道能做到嗎?
原文
《金匱》論痙病,於風木主事之時,蚤已申不可汗下之戒云:夫風病下之則痙,復發汗必拘急。
《金匱要略》論述痙病,在風木主事的時節,早就已經說明了不可攻下和發汗的告誡:風病用下法就會變成痙病,再發汗必然會拘急。
原文
見風與熱合而生病,風則內應肝而主筋,熱則內應心而主脈,妄下損陰,則筋失養而成痙。妄汗損陽,則脈失養而拘急矣。
這是因為風與熱相合而生病,風在內對應肝而主管筋,熱在內對應心而主管脈,錯誤地攻下損傷陰液,那麼筋就失去濡養而形成痙病。錯誤地發汗損傷陽氣,那麼脈就失去濡養而拘急。
原文
至濕暍所釀之痙,其不可汗下之意,則為少變,維時陽氣在外,既屢以發汗為戒,及遇無汗之剛痙,又不得不用葛根湯,取其微汗。
至於濕邪和暑熱所造成 的痙病,那不可發汗攻下的意思,稍微有些變化。當時陽氣在外,既然多次告誡不可發汗,但遇到無汗的剛痙,又不得不用葛根湯,取它微微發汗的效果。
原文
至於下法,全不示戒,且云可與大承氣湯,其意甚微。
至於下法,完全不示以告誡,而且說可以用大承氣湯,其中的意圖十分深微。
原文
見身內之陰,為外熱所耗,容有不得不下之證,但十中不得一二,終非可訓之定法。略舉其端,聽用者之裁酌耳。
這是看到身體內的陰液,被外來的熱邪所消耗,或許有不得不下的證候,但十個病人中也不過一二個,終究不是可以作為標準法則的。只是大略列舉一個端倪,聽任使用者裁決斟酌罷了。
原文
熱亦見風寒之邪中人,不可妄用苦寒,濕熱之邪中人,不可妄用辛溫矣。
這也就表明風寒之邪侵襲人體,不可妄用苦寒的藥物;濕熱之邪侵襲人體,不可妄用辛溫的藥物了。
原文
論《金匱》治痙用栝蔞根桂枝湯方 本文云:太陽病,其證備,身體強。
論述《金匱要略》治療痙病用栝蔞根桂枝湯方。原文明說:太陽病,症狀具備,身體僵硬。
頸項背強直的樣子,脈反而沉遲,這是痙病,用栝蔞根桂枝湯主治。
原文
此因時令不同,故方亦少變,彼之汗出惡風,其邪在表。
這是因為時令不同,所以方劑也稍有變化。那個方劑的症狀是汗出惡風,邪氣在表。
原文
而此之太陽證,罔不具備,其邪之亦在於表可知也,但以脈之沉遲,知其在表之邪,為內濕所持而不解。
而這裡的太陽證,無不具備,可知邪氣也在表,但根據脈象沉遲,知道在表的邪氣被體內濕邪所牽制而不能解除。
原文
即系濕熱二邪交合,不當從風寒之表法起見,故不用葛根之發汗解肌,改用栝蔞根味苦入陰,擅生津徹熱之長者為君,合之桂枝湯,和榮衛,養筋脈,而治其痙,乃變表法為和法也。
這是屬於濕熱二邪交合,不應當從風寒的表法來論治,所以不用葛根來發汗解肌,改用栝蔞根味苦入陰分,擅長生津徹熱的長處作為君藥,配合桂枝湯,調和榮衛,濡養筋脈,來治療痙病,這是把表法變通為和法了。
原文
論《金匱》治痙用葛根湯方 本文云:太陽病,無汗。
論述《金匱要略》治療痙病用葛根湯方。原文明說:太陽病,無汗。
原文
而小便反少,氣上衝胸,口噤不得語,欲作剛痙,葛根湯主之。
但小便反而減少,氣向上衝到胸口,牙關緊閉不能說話,將要發作剛痙,用葛根湯主治。
原文
《傷寒論》太陽篇中,項背𠘧𠘧,無汗惡風者,用葛根湯。
《傷寒論》太陽篇中,項背強直,無汗惡風的,用葛根湯。
原文
此證亦用之者,以其邪在太陽陽明兩經之界,兩經之熱,並於胸中,必延傷肺金清肅之氣,故水道不行,而小便少,津液不布而無汗也。陽明之筋脈,內結胃口。外行胸中,過人迎環口。熱並陽明,斯筋脈牽引,口噤不得語也。
這個證也用葛根湯,是因為邪氣在太陽陽明兩經的交界處,兩經的熱邪都聚集在胸中,必然要延及損傷肺金清肅的功能,所以水道的運行失常,而小便少,津液不能布散而無汗。陽明的筋脈,在內連接胃口,在外行走胸中,經過人迎環繞口部。熱邪並入陽明,這些筋脈就會被牵引,而牙關緊閉不能說話。
原文
然剛痙無汗,必從汗解,況濕邪內郁,必以汗出如故而止。
然而剛痙無汗,必須從汗而解,更何況濕邪內郁,一定要讓汗出恢復正常才能停止。
原文
故用此湯,合解兩經之濕熱與風寒之表法,無害其同也。
所以用這個湯方,合起來解散兩經的濕熱與風寒的表法,兩者沒有妨礙,是相同的。
原文
論《金匱》治痙用大承氣湯方 本文云:痙為病,胸滿,口噤,臥不著席,腳攣急,必齘齒。可與大承氣湯。
論述《金匱要略》治療痙病用大承氣湯方。原文明說:痙這種病,胸中滿悶,牙關緊閉,躺臥時不能著床,腳痙攣緊急,一定會磨牙。可以給予大承氣湯。
原文
仲景之用此方,其說甚長,乃死裡求生之法也。《靈樞》謂熱而痙者死,腰折瘛瘲齒齘也。
張仲景用這個方劑,其中的道理很深,是死裡求生之法。《靈樞》說因熱而痙的會死亡,症狀是腰背折曲、手足抽掣、牙齒磨動。
原文
茲所云臥不著席,即腰折之變文,腳攣急,即瘛瘲之變文。
這裡所說的躺臥不能著床,就是腰背折曲的變通說法;腳痙攣緊急,就是瘛瘲的變通說法。
原文
且齘齒加以胸滿口噤,上中下三焦,熱邪充斥,死不旋踵矣。何以投是湯乎?在傷寒證腹滿可下,胸滿則不可下。又何以投是湯乎?
而且加上磨牙、胸滿、牙緊,上中下三焦,熱邪充滿,死亡就在頃刻之間了。為什麼要用這個湯呢?在傷寒證中,腹滿可以攻下,胸滿卻不可攻下。為什麼又用這個湯呢?
原文
須知所謂胸滿不可下者,謂其邪尚在表,未入於裡,故不可下,此證入里之熱,極深極重,匪可比倫。
應當知道,所說的胸滿不可下,是說那時邪氣還在表,沒有進入裡面,所以不可下;這個證候的熱邪已經深入裡面,極深極重,不能相提並論。
原文
況陽熱至極,陰血立至消亡,即小小下之,尚不足以勝其陽救其陰,故取用大下之方。
何況陽熱到了極點,陰血立即就會消亡,即使稍微攻下,還不足以戰勝陽熱挽救陰血,所以採用大力攻下的方劑。
原文
以承領其一線之陰氣,陰氣不盡為陽熱所劫,因而得生者多矣。
用這個方劑來承接引導那一線的陰氣,使陰氣不盡被陽熱所劫奪,因而能夠獲救的人有很多了。
「可與」兩個字非常靈活,是根據臨床證候斟酌而用,並不是固定不變的法則。
原文
既有下之重傷其陰之大戒,復有下之急救其陰之活法,學者欲為深造,端在斯矣。
既有攻下會嚴重損傷陰液的大禁忌,又有攻下能急救陰液的靈活治法,想要有更高造詣的學者,關鍵就在這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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