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門法律

卷二

比類《金匱》虛寒下利六則

卷二/中寒門37
原文
《內經》曰:下利發熱者死,此論其常也。仲景曰:下利手足不逆冷,反發熱者不死,此論其暴也。蓋暴病有陽則生,無陽則死。
白話
《內經》說:下利發熱者死,這是論述其一般情況。仲景說:下利手足不逆冷,反發熱者不死,這是論述其突然發作的情況。暴病有陽則生,無陽則死。
原文
故虛寒下利,手足不逆冷,反發熱者,或其人藏中真陽未漓,或得溫補藥後,其陽隨返,皆是美徵。
白話
所以虛寒下利,手足不逆冷,反發熱者,或是此人的臟中真陽尚未漓散,或是得到溫補藥後,其陽隨之返回,都是好的徵兆。
原文
此但可收拾其陽,協和其陰,若慮其發熱,反如常法行清解之藥,鮮有不殺人者矣。
白話
這時只可收拾其陽,調和其陰,若擔憂其發熱,反而用尋常方法使用清解的藥,很少有不殺人的。
原文
仲景曰:下利手足厥冷,無脈者,灸之不溫,若脈不還,反微喘者死。
白話
仲景說:下利手足厥冷,無脈者,灸之不溫,若脈不還,反微喘者死。
原文
手之三陽起於手,足之三陰起於足,故手足為諸陽之本,而脈又為氣血之先。
白話
手之三陽起於手,足之三陰起於足,故手足為諸陽之本,而脈又為氣血之先。
原文
平人氣動其息,血充其形,出陽入陰,互為其根。
白話
正常人氣動其息,血充其形,出陽入陰,互為其根。
原文
若陰寒極盛,則陽氣不布於經脈,五液不行,聚而下利,其脈則無,其手足則冷,去生遠矣。
白話
若陰寒極盛,則陽氣不布於經脈,五液不行,聚而下利,其脈則無,其手足則冷,離生還很遠了。
原文
此時藥不能及,姑灸之以艾,試其人陽氣之存否?若微陽未絕,得艾氣之接引。
白話
此時藥力不能及時到達,姑且用艾灸來試這個人陽氣是否存在?若微陽未絕,可得艾氣的接引。
原文
重布經脈,手足轉溫,隨用溫經回陽藥以繼之。
白話
重新布散經脈,手足轉溫,隨即用溫經回陽藥來繼續治療。
原文
若無根之陽,反從艾火逆奔為喘,則陽從上脫,不復返矣。吁嗟!萬物觸陽舒之暖而生,觸陰慘之寒而殺。
白話
若是無根之陽,反從艾火逆奔而為喘,則陽從上脫,不再返回了。唉!萬物觸陽氣舒展之暖而生存,觸陰氣慘烈之寒而死亡。
原文
世人戕賊其陽,猶或諉為不知,醫操活人之術,乃戕賊夫人之陽,以促人之亡者,豈亦諉之不知耶?
白話
世人戕害損傷自己的陽氣,或許還推說不知道,醫生掌握救人的技術,卻戕害損傷病人的陽氣,促使人死亡,難道也推說不知道嗎?
原文
仲景又曰:下利有微熱而渴,脈弱者今自愈。
白話
仲景又說:下利有微熱而渴,脈弱者如今會自行癒合。
原文
上條昌會仲景意云:灸後手足轉溫,隨用溫經回陽藥以繼之。今觀此條不藥自愈之證,其奧妙愈推愈廣。
白話
上條我會通仲景之意說:灸後手足轉溫,隨即用溫經回陽藥繼續治療。今觀此條不服藥而自行癒合之證,其奧妙愈推究愈廣泛。
原文
蓋重緯下利脈沉弦者下重,脈大者為未止,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,雖發熱不死之文,而致其精耳。
白話
蓋重溫下利脈沉弦者下重,脈大者為未止,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,雖發熱不死之文,而得其精髓罷了。
原文
彼脈微弱而數,利慾自止,但得不死耳,病未除也。
白話
彼脈微弱而數,利慾自止,僅得不死罷了,病尚未除。
原文
此獨言脈弱,乃陰退陽復,在表作微熱,在裡作微渴,表裡之間,微有不和,不治自愈,治之必反不愈矣。仲景凡吃緊叮嚀處,俱金針未度。
白話
此處單言脈弱,乃陰退陽復,在表作微熱,在裡作微渴,表裡之間,微微有不和,不治自癒,治之必反而不癒。仲景凡吃緊叮嚀處,都是金針未度(意為未盡其意)。
原文
今僭明之,蓋外感證,在表則發熱,在裡則作渴,不但微熱不可盡去,即作渴亦有不同。
白話
今冒昧說明之,蓋外感證,在表則發熱,在裡則作渴,不但微熱不可盡去,即作渴也有不同。
原文
如少陰病,五六日自利而渴,其小便白者,則不為裡熱而為腎虛引水自救。設以裡熱之渴治之,寧不殺人乎?
白話
如少陰病,五六日自利而渴,其小便白者,則不為裡熱而為腎虛引水自救。假設以裡熱之渴治療,豈不殺人嗎?
原文
昌故會仲景意云:不治自愈,治之必反不愈,謂夫慮周千變之醫,世難輕覯耳。
白話
我因此會通仲景之意說:不治自癒,治之必反而不癒,是說那考慮周全變化多端的醫生,世上很難輕易見到罷了。
原文
仲景又云:下利脈數而渴者,今自愈。設不瘥,必圊膿血,以有熱故也。
白話
仲景又說:下利脈數而渴者,如今會自行癒合。假設不癒,必定便膿血,因為有熱的緣故。
原文
此一條病機,不但治傷寒病為扼要,即治陰病,最宜消息。
白話
此一條病機,不但治傷寒病為扼要,即治陰病,最適宜審度消息。
原文
蓋下利而本之陽虛陰盛,得至脈數而渴,是始焉陰盛。今則陽復矣,故自愈也。
白話
蓋下利本因陽虛陰盛,發展到脈數而渴,是起初陰盛,如今則陽氣恢復了,故自行癒合。
原文
設不愈,則不但陽復,必其陽轉勝夫陰,而圊膿血也。
白話
假設不癒,則不但陽恢復,必定是陽轉而勝過陰,便會便膿血。
原文
五運六氣,有勝必有復,《內經》謂無贊其復,是謂至治,可見覆則必有過甚之害。夫既復矣,而重贊之欲何求耶?
白話
五運六氣,有勝必有復,《內經》說無贊其復,是謂至治,可見覆則必有過甚之害。既然已經恢復了,而重複贊助它想要什麼呢?
原文
治陰病者,其陽已復而重贊之,寧不亢而有悔哉?
白話
治陰病的人,其陽已恢復而重複贊助它,豈不會過亢而有所悔恨嗎?
原文
仲景又云:下利脈沉而遲,其人面少赤,身有微熱,下利清穀者,必鬱冒汗出而解,病人必微熱。所以然者,其面戴陽,下虛故也。
白話
仲景又說:下利脈沉而遲,其人面微赤,身有微熱,下利清穀者,必眩暈昏冒汗出而解,病人必微熱。所以這樣的原因,是其面戴陽,下虛的緣故。
原文
太陽陽明並病,面色緣緣正赤者,為陽氣拂鬱在表,宜解其表。
白話
太陽陽明並病,面色接連不斷正赤者,為陽氣拂鬱在表,適宜解其表。
原文
此之下利脈沉遲,而面見小赤,身見微熱,乃陰寒格陽於外,則身微熱。格陽於上,則面小赤。
白話
此下利脈沉遲,而面見微赤,身見微熱,乃陰寒格陽於外,則身微熱。格陽於上,則面微赤。
原文
仲景以為下虛者,謂下無其陽,而反在外在上,故云虛也。
白話
仲景以為下虛者,是說下無其陽,而反在外在上,所以說是虛。
原文
虛陽至於外越上出,危候已彰,或其人陽尚有根,或服溫藥以勝陰助陽,陽得復返而與陰爭,瘥可恃以無恐,蓋陽返雖陰不能格。
白話
虛陽至於外越上出,危候已顯現,或是其人陽尚有根本,或是服溫藥以勝陰助陽,陽得恢復返回而與陰相爭,病可指望無恐,蓋陽返則陰不能相格。
原文
然陰尚盛,亦未肯降,必鬱冒少頃,然後陽勝而陰出為汗。陰出為汗,邪從外解,自不下利矣。
白話
然陰尚盛,亦不肯降,必眩暈昏冒片刻,然後陽勝而陰出為汗。陰出為汗,邪從外解,自然不下利了。
原文
鬱冒汗出,儼有龍戰於野,其血玄黃之象,陽入陰出,從危轉安。其機之可畏尚若此,誰謂陰邪可聽其盛耶?
白話
眩暈昏冒汗出,儼然有龍戰於野,其血玄黃之象,陽入陰出,從危險轉為平安。其機轉之可畏尚且如此,誰說陰邪可以聽任其強盛呢?
原文
仲景又云:下利後,脈絕,手足厥冷,晬時脈還,手足溫者生,脈不還者死。
白話
仲景又說:下利後,脈絕,手足厥冷,週時脈還,手足溫者生,脈不還者死。
原文
脈絕不惟無其陽,亦無其陰,陽氣破散,豈得陰氣不消亡乎?
白話
脈絕不但無其陽,亦無其陰,陽氣破散,豈得陰氣不消亡呢?
原文
晬時脈還,乃脈之伏者復出耳,脈豈有一息之不續耶?
白話
週時脈還,乃脈之伏者復出罷了,脈豈有一息之不連續呢?
原文
仲景用灸法,正所以通陽氣,而觀其脈之絕與伏耳。故其方即名通脈四逆湯,服後利止。
白話
仲景用灸法,正是用來通陽氣,而觀察其脈之絕與伏。所以其方即名通脈四逆湯,服後下利停止。
原文
而脈仍不出,是藥已大應,其非脈絕可知,又加人參以補其亡血,斯脈自出矣。成法具在,宜究心焉。
白話
而脈仍不出,是藥已大有效應,其非脈絕可知,又加人參以補其亡血,如此脈自然出現了。成法俱在,適宜用心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