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袁先生 云:巢氏論婦人妊娠,一月名胎胚,足厥陰脈養之;二月名始膏,足少陽脈養之;三月名始胎,手少陰脈養之;四月始受水精以行血脈,手少陽脈養之;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氣,足太陰脈養之;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,足陽明脈養之;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,手太陰脈養之;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膚革,手陽明脈養之;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髮,足少陰脈養之;十月臟腑關節人神俱備,足太陽脈養之,此其大略也(胚胎兆於一氣,胚者氣之形,膏者氣之凝,胎者形之著。先天以制生化,故以水火金木土石制而化焉;後天順序而成,故以木火土金水相生,而養以逆,而化以順,而成自然之妙也)。
袁先生說:巢元方論述婦女懷孕,第一個月稱為「胎胚」,由足厥陰肝經養護;第二個月稱為「始膏」,由足少陽膽經養護;第三個月稱為「始胎」,由手少陰心經養護;第四個月開始接受水精以運行血脈,由手少陽三焦經養護;第五個月開始接受火精以形成氣,由足太陰脾經養護;第六個月開始接受金精以形成筋,由足陽明胃經養護;第七個月開始接受木精以形成骨骼,由手太陰肺經養護;第八個月開始接受土精以形成皮膚,由手陽明大腸經養護;第九個月開始接受石精以形成毛髮,由足少陰腎經養護;第十個月五臟六腑、關節和人的神氣都已完備,由足太陽膀胱經養護,這是大致的說法(胚胎起源於一氣,胚是氣的形狀,膏是氣的凝聚,胎是形體的顯現。先天以克制來生化,所以用水、火、金、木、土、石來克制而化生;後天依順序而形成,所以用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相生,而養護是逆向的,化育是順向的,於是形成自然的奧妙)。
原文
若求其細,則受胎在腹,七日一變,展轉相成,各有相生,《大集經》備矣。
如果要探究詳細的過程,那麼胎兒在腹中,每七天有一個變化,輾轉相互成就,各有相生的關係,《大集經》中已經說得很完備了。
原文
今婦人墮胎,在三月五月七月者多,在二四六月者少,臟陰而腑陽,三月屬心,五月屬脾,七月屬肺,皆在五臟之脈,陰常易虧,故多墮耳。
現在婦女墮胎,發生在三月、五月、七月的較多,發生在二月、四月、六月的較少,這是因為五臟屬陰、六腑屬陽,三月對應心,五月對應脾,七月對應肺,都屬於五臟的經脈,陰氣常常容易虧損,所以容易墮胎。
原文
如昔曾三月墮胎,則心脈受傷,先須調心,不然至三月復墮。
如果以前曾經在三個月時墮胎,那麼心脈就會受傷,必須先調養心臟,否則到了三個月時又會墮胎。
原文
昔曾五月墮胎,則脾脈受傷,先宜治脾,不然至五月復墮。
如果以前曾經在五個月時墮胎,那麼脾脈就會受傷,應當先治療脾臟,否則到了五個月時又會墮胎。
原文
惟有一月之內墮胎,則人皆不知有胎,但知不受妊,不知其受而墮也。一月屬肝,怒則墮,多洗下體則竅開亦墮。一次既墮,則肝脈受傷,他次亦墮。
唯獨在一個月內墮胎,人們都不知道已經懷孕,只以為是沒有受孕,卻不知道是受了孕而流產。一個月對應肝臟,發怒就會導致墮胎,頻繁清洗下體會使孔竅開張,也會導致墮胎。一旦墮胎過一次,肝脈就會受傷,下次懷孕也容易墮胎。
現在沒有子女的人,多半是因為一個月時墮胎,並非完全不能受孕。
原文
故凡初交之後,最宜將息,勿復交接,以擾其子宮,勿令怒,勿令勞,勿令舉重,勿令洗浴,而又多服養肝平氣之藥,胎可固矣。
所以凡是初次同房之後,最應當好好調養休息,不要再有房事,以免擾動子宮;不要讓她發怒,不要讓她勞累,不要讓她提重物,不要讓她洗澡;同時多服用養肝平氣的藥物,這樣胎兒就可以穩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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