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要論

發水泡論

發水泡論

發水泡論1
原文
疹有發水泡者,此因火毒太甚,迫於肌膚而不能透表,故發水泡,此症多於見點之時,亦有於未見點之時,皆為不治,故不立法。
白話
疹子有出現水泡的,這是因為火毒太過強烈,逼迫在肌膚而不能透發出體表,所以發作水泡。這個病症大多在見點的時候出現,也有在未見點的時候出現,都是不治之症,所以不立治療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