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林女科證治

卷二

妊娠飲食禁忌

卷二/安胎上2
原文
受孕之後食犬肉,令子無聲。食兔肉,令子缺唇。食姜芽,令子多指。食螃蟹,令子橫生。食羊肝,令子多厄。食鱉肉,令子項短縮頭。食鮎魚,令子生疳蝕瘡。食山羊肉,令子多病。食野鴨肉,令子倒生。食鴨卵,令子心寒。食雞肉、雞卵同糯米食,令子生寸白蟲。食雀肉飲酒,令子多淫無恥或生雀子斑。食諸般茵蕈,令子驚風而夭。他若麥芽、大蒜最消胎氣。薏米、莧菜亦易墮胎。至於無鱗魚、驢馬肉,食之過月難產。
白話
受孕之後,吃狗肉,會使小孩無聲。吃兔肉,會使小孩缺唇。吃薑芽,會使小孩多指。吃螃蟹,會使小孩橫生。吃羊肝,會使小孩多災厄。吃鱉肉,會使小孩脖子短、頭縮。吃鮎魚,會使小孩生疳蝕瘡。吃山羊肉,會使小孩多病。吃野鴨肉,會使小孩倒生。吃鴨蛋,會使小孩心寒。吃雞肉、雞蛋同糯米一起食用,會使小孩生寸白蟲。吃麻雀肉飲酒,會使小孩多淫無恥,或者生雀子斑。吃各種菌蕈,會使小孩驚風而夭折。其他如麥芽、大蒜最消胎氣,薏米、莧菜也容易墮胎。至於無鱗魚、驢馬肉,吃了會超過預產期而難產。
原文
若生冷、辛熱、煎炒油麵等物,亦宜避忌,免後多病,只宜蔬飯薄粥,少佐肉食。
白話
至於生冷、辛熱、煎炒油麵等物,也應該避忌,以免日後多病,只適宜蔬菜飯、薄粥,少許搭配肉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