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林女科證治

卷三

傷產

卷三/保產上2
原文
傷產者,懷胎未足月有所傷動,以致臍腹疼痛,忽然欲產。
白話
傷產是指懷孕未滿月時受到損傷或動搖,導致肚臍和腹部疼痛,突然想要生產。
原文
或妄服催生之藥,逼兒速生;或倉皇用力太早,漿水先下,皆不能無傷,慎之可也。
白話
或者胡亂服用催生藥物,強迫胎兒快速出生;或者倉促慌張太早用力,導致羊水先破,這些都難免造成損傷,應當謹慎對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