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林女科證治

卷一

四九五旬經證

卷一/調經下4
原文
婦人二七而天癸,至七七而天癸竭,此其常也。
白話
婦女十四歲時天癸來臨,到四十九歲時天癸竭盡,這是正常的生理現象。
原文
乃四十九五十歲天癸猶不竭,而月經仍舊依期而行不見他證者,血有餘也,不可用藥止之。
白話
如果到了四十九、五十歲天癸仍然沒有枯竭,而且月經依舊按時來潮且沒有其他症狀的,這是氣血有餘的表現,不可用藥物來阻止它。
原文
若天癸已過期,經行不勻,或三四月不行,或一月再至而腰腹疼痛者,宜服當歸散。當歸散
白話
如果天癸已經過了停止的年齡,卻月經不調,或者三四個月不來,或者一個月來兩次並且伴有腰腹疼痛的,應當服用當歸散。當歸散
原文
當歸 川芎 白芍(炒) 條芩(炒,各一兩) 白朮(蜜炙,五錢)為末,每服二錢。酒調,日服二次。
白話
當歸、川芎、白芍(炒)、條芩(炒,各一兩)、白朮(蜜炙,五錢)。將藥材研為細末,每次服用二錢。用酒調服,每日服用兩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