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印光老人曰。節欲一事。其理甚深。其關係甚大。其話甚不易說。夫天生男女。聖人法天立則。令男女居室。以為人倫之最大者。以上關風化。下承宗祧。豈為人日圖快樂。而常以欲事為事乎。貪欲之人。其精薄而無力。如粃種不能生芽。故難生。即生。多多皆未成人而夭。即幸而不夭。亦必單弱柔懦。無大樹立。若能保養精神。節欲半年。待其婦天癸行後。擇良宵吉期。相與一交。決定受孕。從此永斷欲事。則所生之子。不但性行貞良。欲念輕薄。而且體質龐厚。無諸胎毒痘疹疾病等患。天癸即經水也。經水盡後方受孕。余時多不受孕。經水未盡斷。不可交。交則婦即受病成帶。勿望受孕矣。人之大倫之事。豈可惡日惡時而行。故須擇良宵也。禮記月令篇。記聖王於仲春。先雷三日。奮木鐸以令兆民曰。雷將發聲。有不戒其容止者。生子不備。必有凶災。奮木鐸以令兆民者。令地方官聲鐸以告百姓也。容止。猶言動靜。不戒容止。謂行房事也。生子不備。即五官不全等。世每有生子。或異人類。或形體缺損。皆坐此故。必有凶災。言其父母。尚有凶禍災殃。如惡病。夭壽等。不止生子不備也。古聖王重民生。故特注意其事。奮木鐸以告之。不但震雷當忌。即大風大雨。惡星值日。
印光大師說:節欲這件事,道理很深,關係很大,話語很不容易說明白。天生男女,聖人效法天道訂立法則,令男女同居一室,作為人倫中最重大的事。往上關係風化,往下延續宗嗣,豈是為人天天圖快樂,而常常把房事當作事務來做呢?貪圖慾望的人,他的精液稀薄而無力,如同粃糠中的種子不能發芽,所以很難生育。即便生育了,很多都來不及成年就夭折了。即便僥倖沒有夭折,也必定單薄柔弱,沒有大的作為。如果能保養精神,節欲半年,等待妻子月經來潮之後,選擇良宵吉日,交合一次,必定受孕。從此永斷房事,那麼所生的子女,不但性情行為貞潔善良,慾念輕淡薄弱,而且體質豐厚,沒有各種胎毒、痘疹、疾病等禍患。天癸就是經水,經水乾淨後才能受孕,其他時候大多不受孕。經水還沒有乾淨就斷絕房事,不可以交合,交合了妻子就會生病成為白帶,不要指望受孕了。人倫大事,怎麼可以在惡日惡時行房呢?所以必須選擇良宵。《禮記·月令篇》記載聖王在仲春時,先於雷鳴前三天,搖動木舌銅鈴來告誡萬民說:「雷將要發出聲音,有不節制房事的人,生下的孩子會有殘缺,必定有凶災。」搖動木舌銅鈴告誡萬民,是命令地方官搖響木鈴來告知百姓。容止,猶如說動靜。不節制容止,是說行房事。生子不備,就是五官不全之類。世間常有生子,有的異於人類,有的形體殘缺,都是因為這個緣故。必有凶災,是說他的父母還會有凶禍災殃,如惡病、夭壽等,不只是生子有殘缺。古代聖王重視民生,所以特別留意這件事,搖動木舌銅鈴來告知。不但打雷應當忌諱,就是颳大風、下大雨、惡星值日。
原文
及天時交節(五月。十一月。乃陰陽相爭之節。一有走泄。損傷最重。古云。此兩月內。有因犯色欲。而夫婦三年內雙亡者。故色欲不節。四時皆傷人。惟夏至及冬至之前半月。後半月。尤必絕欲。)佛聖誕期。
以及天時交替的節氣(五月、十一月,是陰陽相爭的節氣,一旦有遺泄,損傷最重。古人說:這兩個月份內,有人因為觸犯色欲,而在三年內夫婦雙亡。所以色欲不節制,四季都傷害人,只有夏至及冬至的前半個月、後半個月,尤其必須斷絕房事。)佛陀聖誕的日期。
原文
(一歲之中。有斷宜齋戒之日。蓋神明降鑑之期。宜存敬畏。不可笑為迂拘。世人不知禁忌。將房事應戒之日。恣意觸犯。小則致疾。大則傷生。每見少年之人。精神強旺。忽遭急症而死。並有夫妻並亡。生產妖異者。大率由此。與其追悔而莫挽。何如遵戒以自新。惜命之士。幸謹守焉。戒期詳載壽康實鑑。宜請閱。)皆所當忌。
(一年之中,有些日子應當齋戒。因為這是神明降臨鑒察的時期,應當心存敬畏,不可嘲笑是迂腐拘謹。世人不知道禁忌,將應當戒除房事的日期,任意觸犯,小則致病,大則傷生。常常見到年輕人,精神強旺,忽然遇到急症而死;也有夫妻一起死亡的,生產怪異子女的,大多是因為這個緣故。與其事後追悔而無法挽回,不如遵從戒律改過自新。珍惜生命的人,幸而謹慎遵守。戒期詳細記載在《壽康實鑑》中,應當請來閱讀。)都應當忌諱。
原文
(余若祖先生辰忌日。暨夫婦本命生日。亦宜謹戒。)此寶尊天敬聖。遵王制而敦人倫之大道。惜世人概不肯出諸口。俾其子子孫孫。體質一代劣於一代。或者少年早夭。或由欲事過度。雖不早夭。竟成衰殘。無大樹立。多半皆乃父乃母不知人倫之道之所致也。乃父乃母之不知。由於乃祖乃妣之無教也。子女成人時。當以節欲保身等委曲開導。父教女不便。母則無妨。能如此。方為真愛子女。而世之愛者。多皆任其縱欲。則其害更有甚於殺子女者。可不哀哉。聖人重胎教。於此致意。乃未胎而預教也。予濫厠僧倫。何得論夫婦房室之事。一以出家之前。曾閱過古人敦本至論。欲以饋知己而報護法之恩。一以佛為大醫王。無病不療。光為佛弟子。亦欲隨分隨力而行醫道。此病乃舉世間人之通病大病。若通病大病。任其發生滋長。而去詳治別病小病。豈非輕重倒置乎。鄧伯誠亦欲求子。光答書亦略述此意。湖南一儒士姓劉忘其名。娶妻不與相親。妻謂曰娶妻原為生子。汝不相親。則宗支斷絕矣。遂親一次。即生子。因名傳支。即絕欲。妻又謂曰。一子獨立。孤無倚靠。曷若再生一子。又親一次。復生一子。名再支。二子皆入翰院。其人一生。止行兩次房事。而又詳述房事忌日。並清心寡慾。保元育神之事。載於家乘。冀子孫世守焉。湖南友為予言之。欲求貴子。舍是而求。縱得之。亦屬僥倖。依是而求。求則得之矣。
(其他如祖先生的生辰忌日,以及夫婦的本命日生日,也應當謹慎戒除。)這些都是尊重上天、敬奉聖人、遵從王制、敦勵人倫的大道。可惜世人大都不肯說出口,致使子子孫孫體質一代差過一代。有的少年早逝,有的因為房事過度,雖然沒有早逝,最終也成了殘疾,沒有大的作為,大多都是因為父親母親不懂人倫之道所導致的。父親母親不懂,是由於祖父祖母沒有教導。子女成年的時候,應當用節欲保身等道理委婉開導。父親教導女兒不方便,母親教導就沒有妨礙。能夠這樣,才是真正愛護子女。世上那些所謂的愛,多半是放任子女縱欲,那危害比殺害子女還要嚴重,豈不可悲嗎?聖人重視胎教,對此特別用心,這是還沒有懷胎就預先教育。我忝列僧人的行列,怎麼能談論夫婦房事呢?一方面因為出家之前,曾閱讀過古人注重根本的至理名言,想用來饋贈知己、報答護法的恩德;一方面因為佛是大醫王,沒有病不能治療。我是佛弟子,也想隨分隨力推行醫道。這種病是舉世之人的通病大病。如果放任通病大病發生滋長,卻去詳細治療別的小病,豈不是輕重倒置嗎?鄧伯誠也想求子,我在回信中也大略述說了這個意思。湖南有一位儒生,姓劉,忘記了他的名字,娶妻後不相親近。妻子對他說:「娶妻本來是為了生子,你不相親,那麼宗嗣就斷絕了。」於是親近一次,立即生了孩子,因此取名傳支。隨即斷絕房事。妻子又說:「一個孩子太孤單,孤獨沒有依靠,何不再生一個孩子?」又親近一次,又生了一個孩子,取名再支。兩個兒子都進入翰林院。這人一生只行了兩次房事,而且詳細記述了房事禁忌的日子,以及清心寡慾、保元育神的事情,記載在家譜中,希望子孫世代遵守。湖南的朋友對我說了這件事。想求貴子,捨棄這個方法去求,即便得到了,也屬於僥倖。依照這個方法去求,求就能得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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