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驗麻科

失血(十八)

失血(十八)

失血(十八)3
原文
今夫血陰物也,有質而凝,寒則凝,熱則行,熱毒之氣內外不得分消,內閉結,外無汗,營家失所,奔竄妄行,傳注督脈,必從鼻軟關而出。《經》云:毒從衄散不必止之。若從口來犯胃,難治,急用犀角地黃湯。
白話
血液是屬於陰性的物質,具有實質且會凝結,遇寒則凝結,遇熱則運行。熱毒之氣在體內外無法分別消散,導致內部閉結,外部無汗,營氣失去正常運行,胡亂奔竄,傳注到督脈,必定會從鼻子的軟關處流出。《內經》說:毒從鼻衄散出,不必止住它。如果從口出來侵犯胃部,則難以治療,應緊急使用犀角地黃湯。
原文
或溺血者,加山梔、車前、石葦、木通、升麻、槐花(各二錢),或大便下血者,加黃芩(四錢)、槐角(三錢)、黃柏(二錢)、升麻(二錢)。
白話
或者有尿血的人,加入山梔、車前、石葦、木通、升麻、槐花(各二錢);或者有大便出血的人,加入黃芩(四錢)、槐角(三錢)、黃柏(二錢)、升麻(二錢)。
原文
血屬陰本靜,因相火所逼,故越出上竅,耳鼻衄出者加山梔(二錢)、防風(二錢)、荊芥(八分)。若九竅出血者不治。若吐蛔,瀉蛔。蛔者,嘈食蟲也。不食而出者,胃火實也。見食而出者,胃中虛寒也。氣虛不食而吐蛔者死,瀉蛔亦然。不食,蟲無存養之所,故出。蟲畏胃火,不安其身,亦出,宜重用石膏。
白話
血液屬於陰性,本來是靜止的,因為受到相火的逼迫,所以越出上竅。耳鼻出血的人,加入山梔(二錢)、防風(二錢)、荊芥(八分)。如果九竅出血的人,則無法治療。如果吐出蛔蟲,或瀉出蛔蟲。蛔蟲,就是嘈雜貪食的蟲。不吃東西而吐出蛔蟲,是胃火實證;看到食物而吐出蛔蟲,是胃中虛寒。氣虛不吃東西而吐出蛔蟲的人會死亡,瀉出蛔蟲也是如此。不吃東西,蟲沒有生存養育的地方,所以會出來;蟲畏懼胃火,不安於體內,也會出來,應當重用石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