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拾遺

卷十

蛤蜊肉

卷十/介部4
原文
厚殼紫口而園者曰蛤蜊。綱目本條下,載其肉性寒,而闢高武宗痘疹正宗以為可發疹及治痘毒入目取其汁點之說為謬,不知其肉惟性寒,方能解熱藥之毒,正取其與丹石相反為用耳。
白話
外殼厚實、殼口呈紫色且形狀圓的,叫做蛤蜊。《本草綱目》該條目下,記載蛤蜊肉性質寒涼,並反駁高武宗《痘疹正宗》中認為蛤蜊肉可以誘發疹子、治療痘毒侵入眼睛,以及取其汁液點眼等說法是錯誤的。不知道蛤蜊肉正因為性質寒涼,才能夠解除熱性藥物的毒性,正是利用它與丹石類藥物藥性相反的緣故。
原文
治癰疔痘毒 集聽載一捻金方,治一切癰疽腫毒初起最驗,兼治疔瘡喉風、蛇傷犬咬,及小兒痘毒。
白話
治療癰治療癰瘡、疔瘡、痘毒。《集聽》記載一捻金方,治療所有癰疽腫毒初起時最為有效,同時也能治療疔瘡、喉風、蛇咬傷、狗咬傷,以及小兒痘毒。
原文
乳香一錢,雄黃三錢,血竭錢半,此三味不必制;沒藥一錢,明礬一錢,硃砂三錢,紅信六錢,麝香六分,蟾酥一錢,蛤蜊肉二錢,蜈蚣三錢,甲片炒三錢,殭蠶一錢,川烏一錢,牙皂四錢,共為末,以瓷罐貯之。
白話
乳香一錢、雄黃三錢、血竭一錢半,這三味藥不必炮製;沒藥一錢、明礬一錢、硃砂三錢、紅信六錢、麝香六分、蟾酥一錢、蛤蜊肉二錢、蜈蚣三錢、炮穿山甲三錢、殭蠶一錢、川烏一錢、牙皂四錢,全部研磨成粉末,用瓷罐儲存起來。
原文
大人一分五釐,小人七釐,強者二分亦可,將蔥白三寸搗爛,和藥為丸,好酒服下,取汗;再服,不必汗。
白話
成人服用一分五釐,小孩服用七釐,體質強壯的人服用二分也可以。將三寸長的蔥白搗爛,和藥粉混合做成藥丸,用優質的酒送服,讓身體出汗;第二次服用時,就不必再出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