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拾遺

卷二

燒酒火

卷二/火部5
原文
酒本米曲之精華,屬陽。燒酒則又為酒之精華,乃陽中之陽。
白話
酒本來是米和酒麴的精華,屬陽。燒酒又是酒的精華,是陽中的陽。
原文
燃之色綠,陽極陰生之象,與石硫性同,皆以陽為體,藏陰於用也。
白話
燃燒時火焰呈綠色,是陽極陰生的現象,與石硫磺的性質相同,都是以陽為本體,在作用中藏有陰。
原文
故其光照人面,皆作青灰色,照魑魅則不能遁形,以陰為用者多含毒。
白話
所以它的光照在人臉上,都呈現青灰色,照射鬼怪則無法隱藏形跡,因為以陰為作用的多含有毒性。
原文
今人率以此酒冬月為大碗,用以熯物代炭火。久食則發癰毒。
白話
現在的人大多在冬天用這種酒裝在大碗裡,用來烘烤物品代替炭火。長期食用會引發癰毒。
原文
默受其毒而不覺,然維藏寒者宜之;氣能透達骨髓,軟堅燥濕,薰衣著之,能發骨髓中汗。
白話
默默承受它的毒性而不自覺,然而只有體內有寒的人適合它;它的氣能透達骨髓,軟化堅硬、乾燥濕氣,薰蒸衣物,能引發骨髓中的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