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綱目拾遺

卷三

和合草

卷三/草部上3
原文
此即合情草也。柳崖外編:永昌府瀾滄江外,有和合草,根潔白,結男女交媾狀,土人見之,用稻米周遭圍之掘,方可得,否則遁去。有夫婦不諧者,服之即歡好。然載諸江船,輒沉溺不得渡。
白話
這就是合情草。《柳崖外編》記載:永昌府瀾滄江以外的地方,有一種和合草,根部潔白,形狀如同男女交合的模樣。當地人發現它時,要用稻米在四周圍起來挖掘,才能取得,否則它就會遁走。有夫妻不和諧的,服用之後就能歡好。然而如果將它裝載在江船上,往往會沉沒,無法渡江。
原文
智者用長線系置岸側,持線登舟,渡畢,然後引過。故滇省近邊一帶,時時有之。
白話
聰明的人用長線將它繫在岸邊,手持線頭登上船,渡江完畢之後,再將它拉過來。因此雲南省靠近邊境一帶,時常可以見到這種草。
原文
聞服之者曰:男視女,雖嫫母,西子王嬙不若也。女視男,雖醜亦潘安,雖老亦健兒也。治夫婦相憎疾,煎酒服。
白話
聽服用過的人說:男子看女子,即使是像嫫母那樣醜陋的人,也會覺得西施、王嬙都比不上。女子看男子,即使相貌醜陋也像潘安一樣俊美,即使年老也像強健的少年。治療夫妻互相憎恨厭惡的病症,用酒煎煮後服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