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氏婦科

胎前論

胎前論

胎前論2
原文
凡孕婦諸症別無他故,因受胎之後,氣血有方,不能滋養其胎而母病至矣。
白話
一般來說,孕婦的各種病症如果沒有其他緣故,通常是因為受孕之後,氣血運行不正常,無法滋養胎兒,因而導致母親生病。
原文
氣血既虛,使胎不安於母腹,須大補氣血,則胎自安。有胎動而母病者,安其胎,母病愈。蓋胎前患病,以安胎辦主。若胎孕一動,病必難治,醫須慎之。
白話
氣血既然虛弱,就會使胎兒在母腹中不安,必須大補氣血,那麼胎兒自然就會安定。另外,有因胎動不安而導致母親生病的情況,只要安住胎兒,母親的病就會痊癒。大抵來說,懷孕期間生病,應當以安胎為主要原則。若是胎氣一動,病情必定難以治療,醫生必須謹慎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