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治麻痧初編

卷五

汪氏《醫林纂要·麻疹部》

卷五/汪氏《醫林纂要·麻疹部》7
原文
汪氏雙池《醫林探源》曰:麻疹乃六腑之留毒,發自足陽明胃,胃為六腑之海也。
白話
汪雙池在《醫林探源》中說:麻疹是六腑積留的毒素,發作於足陽明胃經,因為胃是六腑之海。
原文
湯氏云:小兒斑瘡動於天行時氣,熱不能解,蘊積於胃,胃主肌肉,故毒氣熏發於肌肉狀如蚊子所齧,此證與斑不同,斑如錦紋有空缺處,如雲頭之狀,麻則通身無空缺,但以疏密輕重分耳。
白話
湯氏說:小兒的斑瘡因時疫流行而發作,熱邪無法解除,蘊積在胃中,胃主管肌肉,因此毒氣從肌肉熏蒸發出,形狀像蚊子叮咬。此證與斑不同,斑像錦紋有空缺處,如同雲朵的形狀;麻疹則全身沒有空缺,只是根據稀疏或密集、輕微或嚴重來區分罷了。
原文
愚按:麻雖觸於時行,究竟本是胎毒,但痘發於臟而歸於陽,麻發於腑而歸於陰耳。
白話
我認為:麻疹雖然因時疫觸發,但終究是胎毒;只是痘疹發於五臟而歸屬於陽,麻疹發於六腑而歸屬於陰罷了。
原文
其熱自脾胃而浮於心,自心而爍於肺,故每傷肺為甚。
白話
其熱邪從脾胃浮越到心,再從心灼傷到肺,所以常常對肺的傷害最嚴重。
原文
其初發熱亦似痘及傷寒證,眼包困倦、鼻流清涕、咳嗽減食、煩悶不安、嘔吐清水、瀉泄黃赤、喘渴氣急、目赤腮紅,則是麻候,凡熱三日而見疹,發透三日而漸沒,以九日為恆,有或熱或退五六日而後見,斜視之隱隱肌膚問,手磨之磊磊皮肉外,色淡紅滋潤,頭面勻淨而多發透,三日以漸而沒,此輕證也。
白話
其初起發熱也像痘疹及傷寒證,眼皮困倦、流清鼻涕、咳嗽食慾減退、煩悶不安、嘔吐清水、腹瀉黃赤色、氣喘口渴呼吸急促、眼睛發紅臉頰發紅,這就是麻疹的徵候。通常發熱三天後出疹,出透三天後逐漸消退,以九天為常規;也有發熱或退熱五六天才出疹的。斜著看隱約在皮膚之間,用手摸感覺顆粒突出於皮肉之外,顏色淡紅滋潤,頭面部均勻乾淨且多數出透,三天後逐漸消退,這是輕證。
原文
若隨熱即出,或頭面皆無,或紅緊暗燥,或咽喉腫痛不能食,移熱大腸變而成痢或為風寒所遏,疹沒太速皆重證也,若黑暗乾枯一出即沒,鼻扇口張、兩目無神、鼻青糞黑、氣喘而心窩吸動、麻後牙疳臭爛皆死證也。
白話
如果隨發熱立即出疹,或頭面部都沒有疹子,或疹色紅赤緊繃暗沉乾燥,或咽喉腫痛不能進食,熱邪移到大腸轉變為痢疾,或被風寒所阻遏,疹子消退太快,這些都是重證。如果疹色黑暗乾枯,一出即消退,鼻翼扇動、嘴巴張開、兩眼無神、鼻頭發青、糞便發黑、氣喘且心窩處抽動,麻疹後出現牙疳臭爛,這些都是死證。
原文
大抵麻疹發於陽,陽則熱盛而陰受傷,故治宜先發表行氣以散其熱,而後為之滋陰補血。凡動氣燥悍之藥皆所忌也。
白話
大抵麻疹發於陽分,陽分則熱邪盛而陰分受傷,所以治療應當先發散表邪、運行氣機以散其熱,之後再滋陰補血。凡是動氣、燥烈剛悍的藥物都是禁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