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治麻痧初編

卷三

疹腹痛

卷三/張氏《痘疹詮》2
原文
凡疹初熱一日至五六日之間,多有腹痛之證,此大腸之火鬱於脾竅之中,故作腹痛。
白話
凡是疹子初起發熱的一日到五六天之間,多有腹痛的證候,這是大腸的火鬱結在脾竅之中,所以產生腹痛。
原文
俱不可認作傷食,用消導之藥,或以手揉,俱能致害。但解疹毒,毒散則腹痛自止,最宜慎之。
白話
都不可以當作傷食,使用消導的藥物,或者用手揉按,都能造成傷害。只要解除疹毒,毒氣散去則腹痛自然停止,最應當謹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