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治麻痧初編

卷一

麻疹主治大法

卷一/御纂《醫宗金鑑》疹門心法要訣6
原文
疹宜發表透為先,最忌寒涼毒內含,已出清利無餘熱,沒後傷陰養血痊。
白話
麻疹的治療,應當以發散透發為首要原則,最忌諱使用寒涼藥物,以免使毒邪內陷。麻疹已經發出後,則應使用清熱利濕的藥物,使體內沒有殘留的熱邪。麻疹消退後,若因傷陰而導致血虛,則應以養血的方法來治療,使其痊癒。
原文
注:凡麻疹出貴透徹,宜先用表發,使毒盡達於肌表。
白話
註解:凡是麻疹,發出來時貴在透徹,應當先用發散解表的藥物,使毒邪完全透發到肌膚表面。
原文
若過用寒涼冰伏毒熱,則必不能出透,多致毒氣內攻,喘悶而斃至。
白話
如果過度使用寒涼藥物,使毒熱被冰伏在體內,那麼麻疹必定無法透發透徹,大多會導致毒氣向內攻入臟腑,出現氣喘、胸悶,甚至導致死亡。
原文
若已出透者,又當用清利之品,使內無餘熱,以免疹後諸證。
白話
如果麻疹已經透發透徹,又應當使用清熱利濕的藥物,使體內沒有殘留的熱邪,以避免麻疹後續引發的各種病症。
原文
且麻疹屬陽熱,甚則陰分受傷,血為所耗,故沒後須以養血為主,可保萬全。
白話
而且麻疹屬於陽熱病證,熱邪嚴重時會損傷陰分,耗傷血液,所以麻疹消退後必須以養血為主要治療方法,這樣才能確保安全。
原文
此首尾治疹之大法,至於臨時權變,惟神而明之而已。
白話
這是治療麻疹從頭到尾的大原則,至於臨證時要如何靈活應變,就只能靠醫者心神領會、明察秋毫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