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小兒為金刃所傷,謂之金瘡。若傷於經脈,則血出不止,乃至悶頓;若傷於諸臟俞募,亦不可治;自余腹破腸出,頭碎腦露,並亦難治;其傷於肌肉,淺則成瘡,終不慮死。而金瘡得風,則變痙。白話提出修訂小孩被金屬利器所傷,稱為金瘡。如果傷到經脈,就會血流不止,甚至會昏厥;如果傷到各個臟腑的俞穴和募穴,也無法治療;至於腹部破裂腸子外露、頭部碎裂腦漿露出,全都難以治療;如果是傷到肌肉,傷得淺就形成瘡口,最終不必擔心會死。但是金瘡感染風邪,就會變成痙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