諸病源候論

小兒雜病諸候四(凡四十六論)

一百四十七、數歲不能行候

小兒雜病諸候四(凡四十六論)2
原文
小兒生,自變蒸至於能語,隨日數血脈骨節備成。其臏骨成,即能行。
白話
嬰兒出生後,從變蒸期到會說話這段時間,隨著天數增加,血脈和骨節逐漸發育完成。當膝蓋骨發育完成後,就能行走。
原文
骨是髓之所養,若稟生血氣不足者,即髓不充強,故其骨不即成,而數歲不能行也。
白話
骨是由髓來滋養的,如果稟受先天的血氣不足,那麼髓就不能充實強壯,所以骨頭不能及時發育完成,因而好幾歲了還不能行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