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半產,謂妊娠兒骨節腑臟漸具,而日月未足便產也。多因勞役驚動所致,或觸犯禁忌,亦然也。白話提出修訂半產,是指懷孕時胎兒的骨骼、關節、五臟六腑逐漸發育完全,但懷孕月份不足就生產了。多半是因為勞累、驚嚇震動所導致,或是觸犯禁忌,也是這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