諸病源候論

婦人妊娠諸候下(凡四十一論)

二十二、妊娠傷寒後復候

婦人妊娠諸候下(凡四十一論)2
原文
冬時嚴寒,人體虛,觸冒之得病,名傷寒。其狀:頭痛、體疼、壯熱。
白話
冬天嚴寒,人體虛弱,觸犯感受寒邪而生病,稱為傷寒。其症狀:頭痛、身體疼痛、高熱。
原文
瘥後體虛,尚未平復,或起早,或飲冷過度,病更如初,故謂之復也。
白話
病癒後身體虛弱,尚未恢復平穩,或者早起,或者飲用冷飲過度,疾病再次像初發一樣,所以稱為復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