諸病源候論

雜毒病諸候(凡十四論)

十一、狐尿刺候

雜毒病諸候(凡十四論)2
原文
云是野狐尿棘刺頭,有人犯之者,則多中於人手指、足指,腫痛焮熱。
白話
據說是野狐尿沾在荊棘刺的尖端,有人觸碰到它,則多數會傷及人的手指、腳趾,出現腫痛發熱。
原文
有端居不出而著此毒者,則不必是狐尿刺也,蓋惡毒氣耳。故方亦云惡刺毒者也。
白話
有安居不出卻沾染這種毒的人,則不一定是因為狐尿刺,其實是惡毒之氣罷了。所以醫方也稱它為惡刺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