諸病源候論

獸毒病諸候(凡四論)

四、狗齧重發候

獸毒病諸候(凡四論)2
原文
凡被狗齧,瘡,忌食落葵及狗肉。云:雖瘥,經一二年,但食此者必重發。重發者,與初被齧不殊。
白話
凡是被人咬傷,瘡口,應忌吃落葵和狗肉。有人說:即使已經痊癒,過了一兩年,只要吃了這些食物,必定會復發。復發的情況,和最初被咬時沒有不同。
原文
其狾狗齧瘡重發,則令人狂亂,如狾狗之狀。
白話
若是被瘋狗咬傷的瘡口復發,就會使人發狂、心神錯亂,像瘋狗的模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