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野道者,是無主之蠱也。人有畜事蠱,以毒害人,為惡既積,乃至死滅絕,其蠱則無所依止,浮游由野道路之間,有犯害人者。其病發,猶是蠱之狀。但以其于田野道路得之,故以謂之野道。白話提出修訂野道,是指沒有人飼養管理的蠱蟲。有人畜養使用蠱蟲,用毒氣害人,作惡累積到一定程度後,導致人死亡絕嗣,那些蠱蟲就失去寄主,沒有依附之處,漂浮遊蕩在郊野道路之間,如果有侵犯傷害人的話。發病時的症狀,仍然像是中了蠱毒的樣子。只是因為是在田野道路中感染的,所以把它稱為野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