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有人卒大能食,乖其常分,因飢值生蔥,便大食之,乃吐一肉塊,繞畔有口,其病則難愈,故謂食症。白話提出修訂有人突然食量大增,違反常態,因為飢餓遇到生蔥,便大量食用,於是吐出一塊肉,周圍有口,這種病難以痊癒,所以稱為食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