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溫病八日以上病不解者,或是諸經絡重受於病,或經發汗、吐、下之後,毒氣未盡,所以病證不罷也。白話提出修訂溫病超過八天而病仍未解除的,可能是各經絡再次受到病邪侵襲,或者經過發汗、催吐、瀉下之後,毒氣尚未清除,所以病症沒有消退。